葛宇宁
(河南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焦作 454000)
辩证法形式化的批判性思考
葛宇宁
(河南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焦作 454000)
摘要: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随着现代逻辑在国内的复兴,一部分学者开始思考并着手使辩证法形式化、数理逻辑化,从而建构辩证数理逻辑体系。但是,这种做法一开始便遇到另外一部分学者的反对,从而引起持续至今的长期争论。实际上,支持辩证法形式化的理由都是有问题的,长久的实践结果也证明了这条路是没有前途的。辩证法可以有条件地采取一些形式化的方法来进行研究,而辩证法本身则是永远不能形式化的,这是因为辩证法的根本精神、主体以及基本特性都是与形式化不相容的。
关键词:辩证法;辩证逻辑;形式化;经典逻辑
辩证法的形式化问题,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辩证法的逻辑化问题,因为在主张辩证法形式化的那些人看来,辩证法唯有形式化才算作逻辑,能否形式化是衡量一门学科是否逻辑的根本标准*本文对辩证法和辩证逻辑不做具体区分,两者也很难区分。笔者翻阅了大量主张辩证逻辑形式化的学者的研究资料,发现他们其实也没有区分。比如主张辩证逻辑形式化的领军人物桂起权教授在最新一篇主张辩证逻辑形式化的论文《从逻辑哲学看辩证逻辑的形式化》(载《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中就提出:“辩证逻辑形式化的总体目标是越来越恰当地再现辩证法原型中的本质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