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彩利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福建 厦门 361005)
金融创新趋势下我国的金融监管制度研究
姚彩利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福建 厦门 361005)
金融业务创新层出不穷,激发市场活力的同时也伴随风险。融资融券业务、衍生品交易等业务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在风险控制方面仍存在产品监管不到位、市场约束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政府监管可以尝试从创新业务精准分类监管、保障监管队伍建设、借鉴各国监管的经验考虑,本文提出我国金融监管思路,包括平衡监管与创新、完善监管制度、监管数据共享、建立市场约束机制等内容。
金融创新;融资融券;监管
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我国经济发展势头放缓,但是金融市场的产品创新一直没有停止。2010年1月,深交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2011年11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正式发布。这表示过去证券交易禁止的融资融券(简称“两融”业务)已经正式登上证券交易市场的舞台。
“两融”业务允许ETF纳入融资融券范围,可以适度杠杆融资,利用融券进行选择性做空,实现多元化的交易策略。间接运用ETF实现了证券市场的“T+0”,也担当股指期货的对冲品种。根据上交所的规定,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可冲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最高为90%。(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这与市场中的结构化设计的产品股票类指数型分级基金将互为产品补充,为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