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欢
(北京师范大学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北京100875)
因为公平是人类一种核心的价值观念,所以公平也是行政文化所包含的基础性内容,贯穿于人们的行政心理、行政意识、行政价值及行政道德等之中。然而公平价值体系的繁多,又造成了行政文化中对公平的困惑。为了弥补行政文化中形而上之公平的不足,有必要重视形而下的公平感。
国家从产生并成为阶级统治的工具起,就附带着必须承担公共管理的职责,从而发展出公共行政活动。而公平作为人类社会的基本价值之一,便天然地与公共行政相联系,成为公共行政的内在诉求。
19世纪末,循威尔逊、古德诺等的理论,政治与行政分离,现代公共行政发展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管理活动和独立的学科,亦形成相应的行政伦理。公平始终是行政伦理最为基本的内容。首先,公共行政的目的是国家意志的执行和国家政务的管理,因此行政制度的安排必然受公平价值所指引。其次,任何行政活动最终都是由行政人员操作,为了保障行政活动有效和有序开展,行政人员必须秉持对公平价值的追求。再次,社会公平在很大程度上需要通过公共行政才能实现。
虽然不同的人对于公平的理解会有一定的分歧,但是公平已经成为当代社会的具有普遍性的基本价值维度和最基本的社会伦理要求。公共行政作为社会制度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必然应该遵循公平的价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