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磊
(北京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 100743)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透视*
——以北京市大兴区为例
赵磊
(北京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100743)
摘要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与国家长治久安。文章以北京大兴区为例,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中的实施主体、收益分配等5个关键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旨在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土地收益分配
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开展农村土地改革试点,是事关新城城镇化、农村发展稳定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事。该文围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33个试点县市区之一——北京大兴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结合首都发展实际,对试点中的5个关键环节与重点问题进行系统研究,目的在于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与国家长治久安。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改革试点是针对城乡二元结构下城乡用地的发展权与收益权不均衡,农村集体土地权益保障不充分、碎片化严重等问题[1],探索建立一整套能推广、可复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与管理制度体系,进而夯实农村土地权能,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统筹解决与农村土地相关的诸多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