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制修订
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本标准给出了公共机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其能源管理体系的系统性指导建议。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事业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相关公益性行业以及事业性单位)、团体组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和有关组织)等,其他相关机构可参照使用。
标准修订状况: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实施日期:2016年04月01日
汽车及挂车后牌照板照明装置配光性能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及挂车后牌照板照明装置的一般要求、光源要求、光色要求、配光性能及其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及挂车用后牌照板照明装置。
标准修订状况:本标准代替GB 18408-2001。
修订内容:本标准与GB 18408-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前版第2章“引用标准”;
——修改了前版第3章“定义与分类”,改为第3章“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前版第4章“一般要求”,改为第5章“要求”;
——增加了第4章“照明装置的分类及不同型式”;
——删除前版第5章“配光性能”,相关内容入本版第5章“5.4 配光要求”;
——删除前版第6章“光色”,相关内容入本版第5章“5.3 光色要求”;
——删除前版第7章“对灯泡的规定”,相关内容入本版第5章“5.2 光源要求”;
——删除前版第8章“光亮度测试方法”,相关内容入本版第6章“试验方法”;
——删除前版第9章“光色检验方法”,相关内容入本版第6章“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