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伦理学以道德为研究对象,但这绝不意味着伦理学只研究关于道德的理论而不涉及其他。事实上,当伦理学家们说“伦理学以道德为研究对象”时,伦理学家们所要表达的意思是:其一,伦理学以道德为唯一的研究对象,这是使得伦理学区别于其他所有学科的独有规定性;其二,伦理学研究道德的全部内容,既包括关于道德的理论,也包括生活的道德实践,在这里,伦理学从来都是一个与道德生活实践有着高度同一性的概念;其三,道德是人的道德,只有“人”及其活动才具有道德属性。故伦理研究从来就是人对自身及其自身活动的“自研究”,是人对自身生活的自主反思与建构。正因为这样,伦理理念就不只是从“人应该做什么”“人何以为人”这些命题中引申出伦理、道德规范,而更要将这些命题与“专业的伦理学问题”“现实的伦理生活”结合起来探究,以“伦理学”的方式把握“存在”,以助益人们正视现实道德生活的丰富性、多样性、复杂性以及新的挑战性,尝试以哲学·伦理学的方式理解、回应、解释并重塑我们的道德观念和行为方式。
当下时代,我们所面临的道德事实是:在某种意义上,道德生活世界已然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碎片化困局。阿伦特的“传统的断裂”“权威的丧失”与“超越的不可能”等对现代社会的预言已经成为显明的现实,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反思。毫无疑问,这一现实也提出了当代伦理学研究的基本方向与使命,即伦理学研究应至少解决以下三个基本问题:其一,如何使人类在价值的多元中避免走向虚无主义;其二,如何探索共同体之中人的“好生活”;其三,如何在文化兴国、建设浙江文化强省与道德高地等实务中有所担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