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15世纪英国乡绅与中央政府的关系

2016-02-13 16:55贺亚丽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乡绅王室贵族

贺亚丽,刘 鹏

(兰州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甘肃 兰州 730020)

论15世纪英国乡绅与中央政府的关系

贺亚丽,刘鹏

(兰州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甘肃 兰州 730020)

15世纪是英国乡绅阶层的快速发展时期。乡绅除了在地方扮演重要角色外,也越来越受到中央的重视,并与中央形成一种既合作又对抗的关系。乡绅与中央的合作关系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乡绅通过在地方和中央任职的官员、贵族等与中央进行间接性合作;一种是通过自身担任地方官职、在中央任职、出席议会、递交请愿等与中央进行直接性合作。在对抗关系中,乡绅的根本利益以及与其根本利益有关的社会关系网决定了其对中央政府的根本态度。因此,拒绝服从中央的某些决策,实施违法活动或暴力叛乱就成为乡绅对抗中央、维护自身利益的主要表现。

15世纪;英国乡绅;中央政府;合作关系;对抗关系

国内关于英国乡绅的研究,主要着眼于16~18世纪。因为在这几个世纪中,乡绅阶层迅速崛起,不仅数量大幅度增加,而且拥有了更多的财富。他们在独占地方政权的同时,也参与到了中央政府①15世纪的中央政府并非近现代意义上的分工明确、结构完善、组织系统的国家机器的有效整合,而仅是简单意义上的以国王为中心、为王室服务的各行政机构的组合,主要包括国王、王室以及为国王和王室服务的咨议会、大法官法庭、王室法庭、议会、财政署等行政司法机构,其还带有明显的个人政治色彩,很大程度上执行的是国王的个人意志,因此本文的中央政府应指以国王为中心的王室政府。领域,当时的议会下院就是他们施展政治抱负的主要场所。更为重要的是,一些学者认为这几个世纪的乡绅是英国新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代表,并且对英国17世纪的内战和18世纪的工业革命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因此,16~18世纪的乡绅就成为国内学者的研究热点。②目前国内发表的研究成果有:刘新成的《析“乡绅入侵”——对英国都铎王朝议会选举中“异常现象的解读”》,《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2期;徐新山的《试论15至18世纪英国乡绅家庭婚姻形态的的变化》,《北京印刷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李自更的《12-16世纪英国乡绅的形成及其在社会经济变革中的作用》,《肇庆学院学报》2002年第6期;徐华娟的《社会转型时期英国乡绅简论》,《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6期;刘淑青的《论17世纪初英国乡绅的地方认同》,《河南社会科学》2008年第2期;徐祥生的《乡绅兴起与英国1640年革命》,《扬州师范学报》1995年第2期;蔡蕾的《试析乡绅在都铎国家建构中的作用》,《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等。然而,不容忽视的是,15世纪也是乡绅阶层的重要发展时期。这一世纪特殊的政治环境,为在夹缝中求生存的乡绅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机遇,使15世纪成为乡绅发展的转折点,并且为16、17世纪乡绅的崛起奠定了基础。因此,15世纪的乡绅也有很大的研究价值。

英国乡绅阶层的发展轨迹除了在地方社会有所表现外,其与中央政府建立的特殊关系也体现了他们的发展势头。因此可以通过研究乡绅与中央政府的关系,来探讨15世纪乡绅的发展脉络。

一、背 景

15世纪,英国乡绅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两大背景之下的,一是乡绅自身的发展;二是这一世纪特殊的政治环境。

首先是乡绅自身的发展。15世纪,乡绅主要由骑士(Knight)、从骑士(esquire)、小绅士(gentleman)三个部分组成,[1]6且主要居住在农村,以收取地租为生。但这并不是一种固定的结构模式,这一时期并非所有乡绅的家世背景都源于这三个身份。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加和商业贸易的发展,也有其他成员加入乡绅行列,如商人、手工业者、行政官员、律师、医生、神职人员等。他们在经济上致富后,经常通过受封、购买土地、购买头衔、与乡绅或贵族家庭联姻等方式转变为乡绅。这就是15世纪时已出现的城市乡绅(urban gentry),也被称为伪乡绅(pseudo gentry)。他们一般居住在城市,虽然在某地购有地产,但土地并不是主要的生存来源。然而他们跟农村乡绅一样,拥有足够的空闲时间,有着类似的兴趣爱好和穿着打扮,同样享受着令人羡慕的悠闲富裕的绅士生活。[2]3

这类人源源不断地加入不仅增加了乡绅的人数,壮大了乡绅的力量,而且促进了乡绅阶层的新陈代谢,为过于陈旧的乡绅阶层注入了新的活力,使其能够紧跟社会经济的发展潮流,从而更好地适应时代的变迁。这也是15世纪时乡绅阶层得以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此外,这些新兴力量的加入还强化了乡绅与中央政府的联系。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把乡绅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使乡绅更多地涉足于法律、行政与商业等行业,从而使乡绅的视野不再局限于地方,而是逐渐扩展到中央领域。如通过从事法律行业,乡绅可以在中央的司法机构中担任律师和法官;通过从事行政行业,无论是担任地方官职还是在中央任职,乡绅都可以更直接地参与中央事务,加强与中央的联系;通过经商或从事手工业,乡绅不仅成为城市议员的选举来源,而且成为中央的主要纳税人,他们的切身利益与中央的对外政策、财政政策、海防政策等密切相关。

其次是15世纪特殊的政治环境。15世纪作为英国转型的初期阶段,可以说是充满矛盾的一个世纪。英法百年战争延续到1453年才结束,在亨利六世(1422~1461、1470~1471年在位)统治的第一阶段,英国在大陆战场上节节败退,丧失了除加莱(Calais)以外的所有法国领土(1558年法军夺取加莱),这不仅引起了国内的恐慌与混乱,也加深了下层民众以及一些贵族对中央的不满,使国内的政治力量进一步分化,形成了不同的派系,并且在两年后导致了玫瑰战争的爆发。在玫瑰战争的30年间,王室与贵族以及贵族与贵族之间的矛盾和斗争此起彼伏,十分尖锐。国家秩序时常陷入混局,王位在三个王朝之间六次易手。国王的威严虽然仍在,但其神圣不可侵犯的形象已大打折扣。在发生的几次大战中,相互对立的两派中的贵族也因为厮杀和暗杀死伤无数,还有很多被褫夺爵位,致使贵族阶层元气大伤。如在1471年4月的巴尼特(Barnett)战役中,战死的贵族有沃里克伯爵(Earl of Warwick)、蒙塔古侯爵(Marquis of Montague)、克伦威尔勋爵(Lord of Cromwell)、塞伊勋爵(Lord of Saye)等,牛津伯爵(Earl of Oxford)与埃克塞特公爵(Duck of Exeter)则流亡国外。[3]195在5月份的图克斯伯里(Tewkesbury)战役中,除了爱德华王子阵亡外,兰开斯特派还有许多贵族,如温洛克勋爵(Lord of Wenlock)、博福特勋爵(Lord of Beaufort),索姆赛特公爵(Duck of Somerst)等,不是战死就是被处死。[4]179

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下,乡绅阶层作为实力雄厚的地方势力,不仅成为敌对派系的主要参与者,也成为重要的争夺与拉拢对象,而贵族数量的减少及其实力的衰落,也为乡绅阶层提供了重要的发展与扩张空间。在乡绅的政治价值与社会地位不断提高的同时,其与王室以及与贵族之间的交流也更加频繁,使乡绅的政治视野和政治抱负逐渐超越地方范围,扩展到中央领域。这就为乡绅与中央特殊关系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二、英国乡绅与中央政府的合作关系

15世纪,英国乡绅与中央政府之间通过多种方式相互联系与合作,并且方式不断多样化。这些联系与合作方式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乡绅通过在地方和中央任职的官员、贵族等中介与中央进行间接性合作;另一种是乡绅通过自己担任地方官职、在中央任职、出席议会、递交请愿等方式直接与中央进行合作。这两种合作方式的形成是因为15世纪的乡绅也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乡绅几乎把所有的精力付诸家族地产,或专心于在技术与商业领域赚取财富,他们并不关心发生在中央的一切事务,除非这些事务触及到他们的切身利益。而另一部分乡绅,他们不仅热衷于地方的行政管理,也积极投身于中央的各种事务,他们关注国家时势,甚至在某些方面对国家局势有所影响。这两种不同类型的乡绅与中央建立联系、进行合作的方式必然也有所不同。此外,中下层乡绅一般是通过间接性方式与中央进行沟通,而上层乡绅由于在财富与能力方面占有更多优势,其与中央建立的联系则大多是直接性的。

(一)乡绅与中央政府的间接性合作途径

1.以地方或中央官员为纽带

在15世纪的地方官员中,郡守和治安法官的实力最强。他们作为中央设置在地方上的行政官职,是中央在地方的代理人,并在乡绅与中央之间起到了上传下达的作用。乡绅通过郡守或治安法官了解中央的政策或政治动向,向中央表达不满,或是提出意见或建议,或是上交诉讼和请求等;中央则通过这些官员了解地方乡绅动态,向地方乡绅征税、征兵,传达中央政令。一般情况下,乡绅在这些官僚体系的管理和约束中,大多都能做到遵守地方法律法规,服从中央政令和决策、交纳税款和服兵役等。因此可以说郡守、治安法官等地方官员是乡绅,尤其是中下层乡绅服从中央,并与中央进行合作的重要方式。

在中央任职的官员中,既有地方贵族,也有实力雄厚的上层乡绅,他们在地方一般都有自己的社会关系网,与乡绅的联系密切。地方乡绅则利用这些在中央任职或为王室服务的官员,向中央寻求事情的解决之道。如15世纪50年代,诺福克郡(Norfolkshire)的约翰·佩恩(John Penn)因罗斯主教(Bishop Ross)在王后面前的弹劾而被投入监狱。后来,凭借在王室担任国王侍卫的两个表弟的帮忙,他从国王那里获得了赦免的特许状。[3]47因此结交一些在中央有影响力的官员,对于乡绅来说,也是与中央建立联系的重要手段。

2.以贵族为纽带

在乡绅与中央的合作纽带中,贵族可谓是最典型的代表。与乡绅相比,贵族在财富、权威和势力等方面占有更多优势,他们与中央的关系也更为密切。15世纪贵族庇护制度流行,乡绅为维护既得财产和社会地位,和一些与自己有着共同利益的贵族结成同盟,以求庇护。贵族的庇护可以为乡绅提供强有力的武力保障、经济援助和政治支持。在15世纪这样的乱世,寻找靠山成为每个乡绅迫切要解决的问题。有了贵族的支持,乡绅在参选郡守、治安法官、下院议员或其他王室职务时都能做到得心应手。此外,乡绅与贵族之间的关系也因为很多乡绅在贵族身边任职而更加密切,如贵族家中的总管、管家、庄头、会计、看林人、各种畜牧人员;还有律师、神父和随从等,这些人不少是骑士或绅士出身。[5]297

接受贵族的庇护或在贵族身边任职使乡绅能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到国王或王室职员,也能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中央事务中。如莱斯特郡(Leicestershire)的乡绅威廉·莫顿(William Moton)因与贵族威廉·黑斯廷斯(William Hastings)的亲密关系,不仅参与了1471年的图克斯伯里战役而获得骑士头衔,还因此被国王授予郡守一职。同年在黑斯廷斯的支持下,他还被选为莱斯特郡的议员,[6]118-119此外,乡绅的请愿书或某些政治、经济诉求可以通过贵族上交或传达给国王。如1454年,坎伯兰郡(Cumberland)的郡守托马斯·德拉摩尔爵士(Thomas de la More)向大法官(Chancellor)索尔兹伯利伯爵(Earl of Salisbury)提交了一份口述请愿,宣称他拥有关于托马斯·珀西(Thomas Percy)对他的副郡守和管家所施加的各种暴力和恐吓行为的证据,目的就是想通过索尔兹伯利伯爵来引起国王对此事件的关注。[7]138同时,在贵族的庇护与支持下,乡绅还可以在中央任职,为王室服务。如贝德福德郡(Bedfordshire)的托马斯·贝德福德(Thomas Bedford)因与兰开斯特公爵的特殊关系,不仅连续三十多年在王室法庭担任书记员,而且还以王室雇员的身份参加了七次议会。[8]261此外,对于中央或国王来说,贵族还是其监督、控制与拉拢乡绅,让有能力的乡绅为己所用的有效手段。因此可以说,15世纪的贵族在乡绅与中央之间起着非常重要的中介作用,且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乡绅对中央的服从,加强了乡绅与中央之间的合作。

(二)乡绅与中央政府的直接性合作途径

1.担任地方官职

早在13世纪,骑士和其他同等阶层的人已经成为地方政府机构中的中流砥柱。作为大地主最主要的佃户和同盟者,以及作为土地所有者,他们成为中央权力和地方事务之间的主要联系纽带,他们为王室担任郡守、督察官以及在各委员会中任职。[2]39到15世纪,地方官职几乎被乡绅阶层所垄断。乡绅通过担任这些官职获得了更多与中央进行合作的机会。如作为郡守,乡绅要在地方上维护国王在土地、租金、管辖、诉讼等方面的权益;要完全服从和执行中央下达的令状;要致力于消灭和停止一切异端活动或错误行为,维护正统教会的利益;要避免和限制地方上不断增长的过失杀人、抢劫以及其他许多方面的违法犯罪等行为,保护国王臣民的安全;要真诚且高效地执行国王的法律等等。[9]409此外,在中央审理案件时,他们还要在地方上传唤被告、召集陪审团,逮捕嫌疑犯、实施法庭裁判结果等。最后,他们还要组织和管理地方上的军事防卫力量,以防外敌入侵。作为治安法官,乡绅还得一年四次在当地开庭审理案件,负责维持地方的治安与和平。此外,治安法官在接到王室令状后,还需要把与土地拥有者(包括乡绅阶层)有关的诉讼案件上交给王室法庭来审判。[10]264由此可见,中世纪郡县政治的四大职责——向中央政府提供财政支持,保护国王的封建权益或在地方的收益,向王室提供军事支持,通过公正的审判来维护王国的和平。[6]107这些都主要肩负在郡守与治安法官的身上,这就强有力地证明了乡绅与中央政府之间合作关系的传统性与普遍性。

2.在中央任职

在中央任职或为王室服务,是乡绅与中央合作关系中最突出的表现。对于一个乡绅家族来说,能在中央任职不仅是一种莫大的荣誉,也是乡绅加强与王室关系,获得王室庇护,从而增强家族势力与地位的重要途径。15世纪的乡绅,只要在能力范围内,都会尽可能地把自己学识和才华用于服务王室或者把自己的儿子送到王室去,其中有的能得到国王的厚爱和重用,谋得一官半职;有的在为国王服役中获得重大功绩,得到授封和赏赐。如帕斯顿家族的约翰(John Paston)将其长子约翰第二送进王室,指望他能在那里得宠,从而光大家族的事业,特别是在处理法斯托尔夫爵士(Sir Fastolf)遗产的争议问题上,也希望能通过约翰第二建立的人际关系得到王室或其他大贵族的支持。[3]9315世纪,随着贵族人数的减少、乡绅地位的提升及其所受教育程度的加强,在中央服务或任职的乡绅人数不断增加。他们或者担任王室法庭法官、审计官、王室总管、王室城堡堡长、咨议员、大法官法庭职员、外交官,或者充当着国王的贴身侍卫、法律顾问、战争随从等,有的甚至位居高职,享受着崇高的荣誉和权力,如15世纪的黑斯廷斯家族,逐渐从乡绅阶层上升为贵族阶层,并在中央事务中发挥着重要影响。

15世纪后期,随着都铎王朝的建立,亨利七世(1485~1509年在位)更加注重与乡绅阶层的直接联系,并以此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直接统治。尤其是一些上层乡绅,如沃里克郡(Warwickshire)的西蒙·蒙特福德(Simon Mountford),中部地区的亨利·威洛比(Henry Willoughby),肯特郡(Kentshire)的约翰·斯科特爵士(Sir John Scott),以及西北地区的威廉·帕尔爵士(Sir William Parr),他们既是为王室服务的官员,又是地方显贵,成为中央联系地方的重要纽带。[10]640因此,通过在中央任职或为王室服务,使乡绅阶层与中央有了更为亲密的接触,促进了乡绅与中央的直接合作与和谐相处。

3.出席议会

议会两院制的形成及下院权力的扩展为乡绅参与国家事务提供了重要平台。15世纪时,下院在中央的地位不断提升,如在财政方面,下院获得了讨论、批准以及监督新的税收政策执行的权力;在立法方面,下院获得了创议权和同意权,其接收的一些私人请愿以及自身在议会召开期间所提交的公共请愿成为中央制定法律的蓝本。下院地位的提升以及权力的扩展,使做为下院主要成员的乡绅获得了更多与中央进行亲密接触的机会。此时,乡绅不仅代表自身出席议会,更重要的是代表地方出席议会。通过出席议会,他们不仅可以提升自己的社会威望和家族荣誉,还可以向中央反映地方的某些建议和要求,而这些建议与要求可以通过请愿的方式在经过议会讨论后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国王则希望通过议会,尤其是下院,来使他的新的财政或税收政策得到认可,增加其在地方上的收益;或是通过下院议员把中央的某些决策传达给地方,加强对地方的控制等。

15世纪下院的乡绅虽然也会反对或否决中央的某些决策,但是赞同和服从仍然占主流,尤其是涉及到某些重大事务时,下院虽有讨论的权利,但最后的决策权仍然掌握在上院和国王手中,因此在大部分时间里下院中的乡绅是以合作的姿态出席议会的。

4.向中央提交请愿

在地方,很多大的财产纠纷案往往不仅涉及富裕乡绅,也涉及到贵族,这些纠纷很有可能在地方上引起武力冲突或家族仇杀,而光靠地方司法机构,它们一般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因此,很多乡绅在自身利益受到侵犯、而又得不到有效解决时,他们就直接向国王或中央各机构递交请愿,请求国王或中央机构亲自出面解决纠纷或协调冲突。如15世纪诺福克郡的乡绅约翰·帕斯顿在与贵族莫林斯勋爵(Lord of Molins)的土地纠纷中,因无法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莫林斯勋爵所实施的暴力行为,约翰不得不向国王提交申诉请愿。[3]31此外,递交请愿也是乡绅表达不满的重要手段,当关系他们利益的主张和要求得不到有效回应时,他们就直接上书国王。因此,向中央提交请愿,也是乡绅阶层与中央进行合作和交流的重要手段。

三、英国乡绅与中央政府的对抗关系

15世纪流行的贵族庇护制度,使英国乡绅的政治态度容易受到贵族的影响和左右。而乡绅与乡绅以及乡绅与贵族之间也存在着各种利益上的矛盾与冲突,这些矛盾与冲突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乡绅的政治倾向。

贵族对中央的态度虽然有时会受到其政治信仰和个人喜好的影响,但很大程度上仍取决于他们的既得利益的维护和更多利益的获取。如果王室的政策违背了贵族的利益,他们很有可能转变态度,取消对王室的支持甚至走向叛变。玫瑰战争期间,许多大贵族表现出了典型的机会主义面貌,他们在兰开斯特派和约克派之间举棋不定,甚至在两派之间来回徘徊、反复倒戈。其中最典型的人物就是大贵族沃里克,沃里克既是1461年推翻兰开斯特家族亨利六世、力主约克家族爱德华四世(1461~1470年、1471~1483年在位)登上王位的关键人物,也是1470年赶走爱德华四世、帮助亨利六世复辟的主谋。正是由于贵族的反复无常、拉帮结派以及他们之间势力均衡的破坏,导致玫瑰战争断断续续延续了30年。

而此时的乡绅阶层,他们要么对国王与贵族之间斗争毫不关心,要么为维护自身利益而跟随某一大贵族见风使舵。在15世纪帕斯顿家族的信札中,可以发现这样的情况:在平时的王位稳定时期,帕斯顿家族对国王及王室充满了忠诚、敬仰,或者说是一种随遇而安的态度,无论以前是支持还是反对,只要在某一国王继位后,他们还是会尽可能地支持,并设法得到在位国王以及王室的赞赏和任用,二者之间保持着一种合作与和谐的关系。但在矛盾尖锐、斗争激烈、王位将要更换的危急时刻,他们的政治态度和政治倾向就很明显地表现出来。帕斯顿家族在亨利六世复辟之前支持约克派,但在1470年亨利六世复辟期间,他们又支持兰开斯特派,并参与到兰开斯特派的军队中对抗约克派。主要原因就是他们的新庇护人牛津伯爵支持兰开斯特派,而一直与他们作对的诺福克公爵(Duck of Norfolk)是个坚定的约克派,帕斯顿家族就试图通过支持兰开斯特派来与诺福克公爵相抗衡。[3]187-188因此可以说,15世纪时乡绅与中央政府的关系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他们与其他乡绅、贵族的关系以及其庇护人贵族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即他们的切身利益以及那些维持他们切身利益的社会关系网决定了他们与中央政府的关系。

所以当乡绅与中央之间发生利益冲突时,乡绅是不可能做到对中央决策或国王命令的绝对服从。15世纪时,乡绅违背中央决策和国王命令的情况时有发生。如一些乡绅经常因为某件事情被召去宫廷面见国王,如果没有去应召,则会受到国王的惩罚或处分,如果真的有特殊情况没有办法应召,则应写出书面理由并设法让国王相信。而一些有权势的乡绅在触犯了法律或违背了国王的命令后,为了逃避责任与处罚,无视国王三番五次的召令,拒绝到中央与国王会面,甚至逃到国外。此外,在国王发动战争方面,乡绅由于考虑到自身的利益,也只是在某种程度上、在某些方面支持中央的决策。如1415年亨利五世(1413~1422年在位)出兵法国,无论在财力方面还是在武力方面,都得到了乡绅的大力支持。[11]213-214因为他们中的一些人在法国占有领土和财产,同时也担心法国军队会先行入侵英国,而亨利五世出兵法国就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他们在法的既得利益以及在英国本土的安全。然而在另一方面,他们也会抵制中央所发动的战争,如为平息1400年的威尔士叛乱,国王要求中西部地区及边界诸郡的乡绅提供武装人员,但是很少有乡绅应召满足国王的要求,因为他们觉得在威尔士服役比较困难,参与战争得不偿失。[11]212最后,关于国王的税收要求,下院的乡绅也有否决的时候,因为他们得先征求各自所代表的地方社会的同意。即使下院同意了某一税收项目,也会提出一些附加性条件,对税收的支出和用途加以监督和限制。

在乡绅与中央的关系中,其实存在着很多相互制约的因素。15世纪的乡绅及下层民众已经形成了一种意识,即国王需要跟王国内那些明智的、谨慎的和值得尊敬的人通过商议和合作来治理国家,而不希望国王抛弃公众的建议、商议和赞同,根据个人的兴趣和观念,任性地进行统治。[9]409因此乡绅一般通过递交请愿、是否提供武力及财政支持来制约国王;而国王或是实施直接干预,或是通过中央与地方双重的司法与行政机制,来监管与制约乡绅。这种相互制约性使双方在决定某一事件时都不能随心所欲,而是在某种程度上会考虑到对方的立场,最后做到和谐相处;如果这种相互制约的平衡被打破,就会使二者之间的潜在矛盾显现出来并不断激化。英国历史上的很多动乱都是由地方乡绅发起的,如1414~1417年由约翰·奥尔德卡斯尔爵士(Sir John Oldcastle)领导的罗拉德教派(Lollard)叛乱在地方和中央都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为了对叛乱者进行审判,1417年的议会不得不延期。[8]74此外,乡绅还是很多叛乱的重要参与者,这些叛乱一般由贵族发起,乡绅作为贵族的追随者,也会或多或少地被牵扯进来。如1403年的珀西叛乱就获得了柴郡大多数乡绅的支持与参与。这些由乡绅领导或参与的动乱不仅严重破坏了王国的秩序与和平,而且沉重地打击了中央权力与王位的持续与稳定,为平息这些动乱中央不仅花费了大量时间,而且消耗了不少人力、物力与财力。

但是纵观整个15世纪,我们会发现,中央政府以及王室对于乡绅来说仍然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即它们仍散发着很强的向心力。这种向心力表现在:一是一些乡绅把家族成员能为王室服务或在王室任职当成一种荣誉,当然这也是一种提高家族地位和扩大家族影响的重要途径;二是他们在一般情况下还是会听从中央的决策或其他安排。三是他们仍然承认和敬仰国王及王室的至高无上的权威。因此,在大部分的情况下,乡绅与中央之间保持着合作的关系,即合作是主流。正如摩根所描述的“国王的行政管理是通力合作进行的。每个郡的郡长和较新的治安推事借贵族和当地绅士之助很好的行使职能,而贵族与绅士的利益反过来又牢固地与王国财富和庇护的最大的唯一源泉国王联系在一起”。[11]223然而,在特殊情况下,这种向心力也有分崩离析的时候,尤其是在贵族与国王、地方与中央之间的制约性平衡被打破后,对抗性就会明显地表现出来。因此在15世纪,随着乡绅阶层力量的壮大,其与中央之间这种即合作又对抗的关系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并且一直延续到以后几个世纪。

四、结 语

15世纪英国乡绅地位的提升不仅是因为其自身素质与能力的增强,也是因为15世纪特殊政治环境的结果,即大贵族数量的减少及王室与贵族的争相拉拢为乡绅进入地方和中央机构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中世纪晚期到近代,乡绅作为英国社会的中产阶层,与下层农民相比,其有着更宽广的视野和更远大的志向;与贵族相比,他们对社会变化更为敏感和开放,适应能力更强。因此在和平时期,乡绅与中央的合作关系有利于维持地方社会的稳定,中央的各项政策也可以顺利推行。而在动乱时期,由于社会矛盾尖锐,乡绅根据自身利益而激发起来的反抗精神,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英国社会、政治以及经济的发展与转型。

15世纪,由于乡绅大量进入地方政府,担任各种官职,使其开始成为维持地方运行的中流砥柱,此后,乡绅的这种优势随着都铎王朝压制贵族、重用中产阶层政策的实行而更加明显,以致在16、17世纪,乡绅逐渐垄断了地方政权,强化了地方自治,成为制约中央的地方势力,并且促进了中央与地方之间协商政治模式的形成。此外,15世纪乡绅社会地位的提升,以及在中央影响力的扩大,使得后来都铎王朝的议会选举中出现了乡绅“入侵”的繁盛局面,议会中这些开明乡绅的大量存在又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17世纪英国内战的到来,从而促进了英国政体与社会性质的重大转型。因此,正是15世纪乡绅的快速发展及其与中央建立的更加直接的联系,为16、17世纪这一阶层的崛起以及其在中央与地方事务中所发挥的重要影响奠定了重要基础。

[1]P.COSS.The Origins of the English Gentry[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3.

[2]G.E.MINGAY.The Gentry:The Rise and Fall of a Ruling C-lass[M].Lodon and New York:Longman,1976.

[3]奈特.帕斯顿信札:一个望族的兴衰[M].田亮,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4]迈克尔·V.C.亚历山大.英国早期历史中的三次危机[M].林达丰,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5]马克垚.英国封建社会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6]E.ACHESON.A Gentry Community:Leicestershire in the Fif teenth Century,c.1422-c.1485[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2.

[7]W.M.ORMROD,G.DODD,A.MUSSON.Medieval Petitions:G-race and Grievance[M].York:York Medieval Press,2009.

[8]J.S.ROSKELL.History of Parliament:House of Commons,1386-1421,Vol.I[M].Stroud:Alan Sutton Publishing,1993.

[9]A.R.MYERS,ed.English Historical Documents 1327~1485[M].London:Routledge,1969.

[10]C.CARPENTER.Locality and Polity:A Study of Warwick shire Landed Society,1401-1499[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2.

[11]肯尼思·O·摩根.牛津英国通史[M].王觉非,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

〔责任编辑 王小风〕

A Study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Gentry and Central Government in Fifteenth Century England

Liu Peng,He Yali
(History and Culture School,Lanzhou University,Lanzhou Gansu730020,China)

In the 15th Century,the England gentry developed quickly.Not only did the gentry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locality,but was more and more valued by the central government.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gentry and central showed up both cooperation and opposition.The gentry established cooperative relationship with central by various ways,and the local and central officials,nobility became the important intermediary.In addition,they also built contacts with central by perfecting themselves,such as holding local officials,giving service to royal family,being elected to parliaments and sending in petitions.In the relation of opposition,because the fundamental interests and the relationship networks of gentry decide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gentry and central,so refusing to obey central’s some orders,and engaging in illegal activities,even violent rebellions,were the main actions of opposition.

15th Century;England;Gentry;Central Government;cooperation;opposition

K561.33

A

1671-1351(2016)03-0052-06

2016-03-09

贺亚丽(1991-),女,山西河津人,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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