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宏宇 秦攀博(、中共广州市委党校 哲学与文化教研部,广东 广州50070;、中共广州市委党校 政治学与法学教研部,广东 广州50070)
试论志愿组织的社会治理功能
□赵宏宇1秦攀博2(1、中共广州市委党校 哲学与文化教研部,广东广州510070;2、中共广州市委党校 政治学与法学教研部,广东广州510070)
在学术话语中,志愿组织又被称为“第三部门”,相对于政府而言,第三部门的特征是志愿性与非强制,而相对于市场而言,第三部门的特点则是公益性与非盈利。在当代西方发达国家,第三部门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手段,已经成为弥补第一部门(政府)和第二部门(市场)的重要组织形式,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本文以现代性的视角为切入点,从培育公民精神、激活社会参与、维系公民自治、积累社会资本等四个方面探讨志愿组织所发挥的治理功能,为理解志愿组织的社会价值提供了理论上的说明。
志愿组织;公民精神;治理功能
在近代资本主义诞生之前,受基督教博爱思想及人道主义价值观的影响,西方的宗教团体承担了大量济贫扶弱、扶危济困、关爱孤老的志愿服务,但这种服务并没有形成一种制度化的运作机制。工业革命之后,资本主义开始迅速发展,与此同时也积累了大量社会矛盾,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无情批判将资本逐利的本性与劳工的悲惨处境一同作了活生生的呈现,西方社会在迈向“现代性”的过程中,遭遇到严重的危机。19世纪下半叶,西方国家纷纷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社会贫富分化悬殊、各种矛盾层出不穷,市场经济的机制虽然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但无力解决由此引发的大量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