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恺临
(南开大学 哲学院,天津 300350)
个人与国家的矛盾与和解
——试析黑格尔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理论
孙恺临
(南开大学 哲学院,天津 300350)
黑格尔法哲学试图从特殊性和普遍性的角度分析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他将市民社会看作是从家庭到国家的一个中间阶段,在这个过程中追求特殊利益的个人因为受到普遍性的约束而结合形成国家。文章通过解析黑格尔有关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的论述,分析个人与国家在这一关系中的矛盾与和解。同时,结合马克思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分析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合理性与不足。
市民社会;国家利益;黑格尔
黑格尔法哲学被看做是其政治哲学的精华之所在,受到古往今来众多理论家和学者的关注。在《法哲学原理》一书中,黑格尔以自己的哲学范畴为基点对个人、家庭、市民社会与国家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系统阐述,并对以霍布斯为代表的社会契约论者的国家理论提出了质疑。黑格尔试图从现代社会中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分离的问题出发,探寻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矛盾关系的解决路径。这些理论探索不仅是对当时的社会形态与现实的理论反思,同时也对我们思考现代社会中个人与国家的矛盾及解决方法具有重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按照传统契约论,国家的产生来自于自然人的约定。契约论者普遍认为,自然状态下的人为了生存而缔结契约,使得人类从自然状态进入到了市民社会或政治社会,这就产生了国家,并以此认为国家等同于市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