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艳
(天津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384)
新常态下社会治理机制的创新
——基于马克思主义视角
吴春艳
(天津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384)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创新社会治理理念,有着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依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和社会矛盾的变化促使中央政府必须创新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模式和基层社会自治模式,以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从而调节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在实现中国梦的征程中,应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机制。
社会治理机制;新常态;马克思主义视角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中国经济目前正遭遇增长速度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使经济社会面临诸多风险和挑战,在客观上迫使社会治理机制必须不断完善和创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的理念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执政思想的新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又一重要理论成果,实现了我国社会建设理论和实践的又一次与时俱进的探索。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结构、社会运行和社会形态的学说为认识和分析创新社会治理理念提供了一种科学视角。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决定社会治理机制的创新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一书序言中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