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规划
各地一律不得净增钢铁冶炼能力
工信部印发《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到“十三五”末,钢铁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实现全行业根本性脱困。到2020年,钢铁行业产能过剩矛盾将得到有效缓解,粗钢产能净减少1亿至1.5亿吨,创新驱动能力明显增强,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全面稳定达标,产品质量稳定性和可靠性水平大幅提高,实现一批关键钢材品种有效供给。
《规划》还提出,“十三五”期间能源消耗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0%和15%以上;前10家钢铁企业产业集中度由目前34%提高到60%;结构钢材占建筑用钢比例由10%提高到25%以上;主业劳动生产率由目前的514吨钢/人•年提高到国际先进水平的1000吨钢/人•年以上。
工信部提出停止建设扩大钢铁产能规模的所有投资项目,各地一律不得净增钢铁冶炼能力,结构调整及改造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产能减量置换。列入产能置换方案的企业和装备必须在各地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其次,要完善钢铁布局调整格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在已有沿海沿江布局基础上,着眼减轻区域环境压力,依托优势企业,通过减量重组,优化调整内陆企业。位于河北境内首都经济圈内的重点产钢地区,要研究城市钢厂整体退出置换,实现区域内减量发展。
提6大任务
工信部编制发布《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领域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明显提高,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大幅增强,关键领域科学研究实现原创性重大突破,战略性高技术领域技术研究能力明显提升,若干领域创新成果水平进入世界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