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视角

2016-02-17 22:23
祝你幸福·知心 2016年1期
关键词:海沧生育权抚养权

我国单身女性与“然并卵”

徐静蕾公开了一个隐私——39岁那年赴美冷冻了自己的卵子,然后国家有关部门宣称,未婚单身女性禁止在国内进行冻卵手术。于是,“然并卵”——然而并不能冻卵,风行了!

徐静蕾本人对此回应很幽默,她在微博调侃,有一种生物名叫“我国单身女性”。

众所周知,生育权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就跟姓名权、名誉权、迁徙权一样应该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可是在我国各地的法规中,女性的生育权是要跟婚姻挂钩的,这就意味着女性如果不走上婚姻这条寻常路,连孩子都没权利生下。换句话说,一个身心健全的女孩子,自己的卵子能不能冷冻,自己的孩子能不能生下来,自己说了不算,必须要跟一个男人去领一纸婚书。可是,如果找不到合适的男人怎么办?是不是就只能孤独终老?

在美国,很多优秀的单身女性为了在30岁左右的黄金年龄更好地奋斗和拼搏,纷纷选择冻卵;在法国,非婚生子的女性越来越多,包括大家非常熟悉和喜爱的著名影星伊莎贝尔·阿佳妮、朱丽叶·比诺什都是未婚妈妈的典范。如果常去欧洲,你在那里能看到很多35岁乃至40岁的女性不结婚,依然风姿绰约,享受各个年龄段男性的追求和目光,可是我国的现实是怎样的呢?

三十年前,名女人刘晓庆曾慨叹:“做人难,做女人更难,做名女人更是难上加难”,估计,这个口号现在要变成“做人难,做女人更难,在中国做单身女人更是难上加难”了!

说实话,与其“逼迫”单身女性随随便便找个不爱的男人结婚,导致离婚率上升,孩子受牵连,各种新悲剧不同程度地上演,反不如给她们自由自在过单身日子的权利。所谓人权,应该是既有选择结婚的权利,也有选择单身的权利,既有选择生育的权利,也有选择不生的权利。(曾子航)

“轮流抚养”是否可行

有个抚养权的案子,福建厦门海沧法院是这么判的:父母“轮流抚养”!有创意!但实际中是否可行呢?

众所周知,在双方抚养条件相当的情况下,将抚养权判给哪一方都缺乏让人信服的理由,判决之后,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容易因不服而上诉、上访,双方关系恶化,引发探望权、抚养费等一系列后续矛盾纠纷。这时候“轮流抚养”看上去就两全其美了。

不过,有一种情况不可忽视,那就是孩子的意愿。

海沧法院判决的这起案例,在综合考虑父母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认定孩子在上学期间由妈妈抚养,而在寒暑假期间由爸爸抚养。孩子无异议。可是如果孩子不同意,不愿上学期间由母亲照顾或者不愿假期由父亲陪伴,那么是否轮流抚养就值得商榷了。

所谓孩子的利益最大化,就是应当从孩子角度出发,尊重他们的选择和想法,而不是单纯从成人的角度来考虑实现利益最大化。“轮流抚养”是个创新,但在以后的司法实践中一定不要忘了问一句:孩子,你愿意吗?(江锦莲)

养你长大,不为让你陪我变老

读高三的儿子听了演讲《你养我长大我陪你变老》,要为陪伴我而放弃理想。我有一瞬很感动,但随即很不高兴。

我对他说:“宝贝,你这样懂事知道体贴妈妈,妈妈很感动。可是,你想过没有,我十多年拼尽全力、辛苦抚养你,难道就是为了让你陪我变老吗?从小我陪你拼图折纸做游戏,给你讲故事教你背古诗,花费了无数时间和心血,为的是你能智慧明理,拥有家国情怀。我希望的是你能拥有生动丰富、有价值有意义的人生,我期待的是你能成为一个有胸襟有追求的男人,为我们的民族和祖国做更多的事情。如果我就是为了让你陪我变老,那我何必花这么多心血时间呢?就让你随随便便长大岂不是好?”

作为妈妈,我应该让儿子了解,我付出全部的爱养他长大,不仅是因为做妈妈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为了让我自己的人生更丰富更完整更美好。我见证他的成长,分享他的快乐,就是养育他的最好回报。养育他,绝不是为了让他陪我变老。

妈妈们都应该让儿子知道!(郭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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