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叶
(安徽大学 社会与政治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涌入,涌现出一个个现代化大都市,随之而来的便是社会摩擦系数的增大以及社会冲突势能的增强,快速的转型使许多城市呈现“恹恹多病”之态。在诸多“城市病”中,城管追逐与摊贩抗法这场“都市游击战”格外引人关注,不仅因为它近距离发生在我们身边,更是由于这触目惊心的一幕幕带给社会的是血与泪的教训。2006年的“崔英杰案”①和 2009年的“夏俊峰案”②,在社会掀起对城管执法的强烈讨伐。而政府对摊贩的治理管理不到位,媒体报道便经常出现“城管打人”、“摊贩抗法”等新闻。摊贩治理中的失误,折射出中国当代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的诸多积弊,必须设法清除[1]。城管已经成为社会“不能承受之重”,不禁让人深思备受争议的城管执法该何去何从?借用美国行政学者李普斯基的“街头官僚”理论,或可从一个独特的视角说明城管作为“街头官僚”的尴尬处境及其解困之道。
依据李普斯基的“街头官僚”理论,所谓“街头官僚”是指处于低层次行政执行单位同时也是处在最前线的政府工作人员,包括警务人员、公立学校教师、社会工作人员、公共福利机构的工作人员、收税员等。“街头官僚”往往处在政府工作人员的基层和最前线,他们不仅承接着政策规范的意旨并且直接面对政策的受众。依照我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职位类别的规定,城管属于基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可将其纳入“街头官僚”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