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婷婷
(安徽建筑大学 建筑与规划学院,安徽 合肥 230022)
9世纪,朗达玛被弑杀后,统一的吐蕃王朝分崩离析。朗达玛在位时期,并没有继承先辈赞普的遗志,而是采取了严苛的压制手段,逼迫僧人弃教还俗,毁坏佛教寺院,焚烧佛家典籍,使得已经在吐蕃有所发展的佛教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一时之间,在高原腹地几近绝迹,藏传佛教的前弘期至此戛然而止。直至 10世纪下半叶,逃亡至印度、内地等地的僧侣及其弟子才将佛教重新传入卫藏地区,史称“上路弘传”及“下路弘传”[1]90,是为藏传佛教后弘期的开始。进入后弘期后,藏传佛教的传播和发展与前弘期有了较大的差别,大量从外地学成归来的僧人开始了译经及著作活动,并在这一过程中加入了自己对佛法和经文的理解,促进了佛教的本土化发展,并由此催生了教派的发展。这其中最著名的有四大教派:噶当派、宁玛派、噶举派和萨迦派。1409年,宗喀巴大师在拉萨召开了传教大法会,并在同年主持修建了甘丹寺,格鲁派由此创立,此后,由于教义及政治等原因,噶当派所属的寺庙及僧众都改宗了格鲁派,格鲁派转而取代噶当派。1642年,五世达赖喇嘛在拉萨哲蚌寺建立甘丹颇章政权,格鲁派取得了藏区的政治权力,在清政府的支持下,格鲁派成为藏区的实权教派,并逐渐发展成为藏传佛教第一大教派。基于这样的背景,作为宗教活动场所的寺庙的分布发展,受到了历史的继承、教派的扩张、政治的需要和势力的平衡四个方面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