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瑜
宋代“淫祀”观及地方官员的政治实践
王瑜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西安 710126)
中国古代历朝皆有祀典之编纂,列于祀典之祭祀对象得享岁时供奉,而民间信仰中的诸多祭祀会被官方目为“淫祀”。宋代民间信仰比之前代益为繁盛,信仰对象数量倍增,因而对于政府来说,不得不采取多种措施加以管理。当淫祀通过某些途径能够取得合法性时,淫祀与正祀之间的区别与界限就有必要进行深入讨论,地方官员的奏折以及他们具体的施政行为能够反映其对淫祀所抱持的不同观念。本文即试图从分析宋代“淫祀”观入手,进而丰富对宋代民间信仰基本状况的认识。
宋代;祀典;淫祀;民间信仰
中国古代社会弥散着民众的信仰活动,历代王朝都将之作为国家治理当中的重要事务,一般采取编订祀典这一方式实现信仰权力的国家化。祀典载有祭祀的对象、等级、祭品、仪式、地点、人员等内容,然而其内容并非一成不变,不同朝代、某一朝代的不同时期,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会对祀典进行增删和调整。放眼整个国家,被崇奉膜拜的神灵不知凡几,而祀典便成为一种对于神灵合法化的认证,未被载入祀典的信仰对象和祭祀行为一般会被称为“淫祠”“淫祀”。《尚书》记载颛顼帝命重、黎二人“绝地天通”,打破了之前“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的局面,将与神沟通的权力收入统治阶级的手中,这意味着从阶级分化之时,信仰活动就已开始产生种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