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兰平
(浙江大学 光华法学院,浙江 杭州 310008)
我国民族地区环境保护立法模式研究
康兰平
(浙江大学 光华法学院,浙江 杭州 310008)
我国民族地区的环保事业在经历了上世纪的立法井喷式发展后,环保法律法规的立法现状已经能够满足当前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的实际需求。但是,经历了数十载的发展,我国民族地区环保法规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一方面这些法律法规本身得不到认同和理解,导致了法律的难以落实和执行时候出现了种种阻力,最终导致了法律法规被束之高阁,极大地浪费了立法资源,不利于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的开展。对于民族地区环境保护的立法模式的现状进行反思的意义在于能够关注民族地区环保法治建设的场景式考量,立足于民族地区环保事业的特殊性和实效性,推动民族地区环保法治建设的融合与吸纳。
民族地区环保法治;立法模式;场景式融合;商谈立法模式
纵观我国的环保法治建设的历程,肇始于上世纪的立法井喷式涌现,时至今日环保法规的数量十分可观,但是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尤其是对民族地区环境保护的传统不加以吸纳与融合,导致现有的环保法规的立法视角单一,缺乏对于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的特殊性和文化传统的包容性理解和认识;导致了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的实践效果大打折扣。当前,民族地区的环保法治建设中偏重于规范层面的保障,管控色彩强而缺乏对于客体的权利赋予,更多地将规制视角投入到义务的设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