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 博
(福建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新常态的概念自提出以来,就受到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他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新常态的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基于对我国经济形势“三期叠加”,即经济增速换挡期、政策刺激消化期、经济结构调整期的判断后对新常态做出的系统性表述,更是使新常态成为了一个具有历史穿透性的战略性概念[1]。当前我国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和挑战期,推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人口、资源红利己经逐渐减弱,增效提质已成为“新常态”的本质特征。伴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我国的社会治理问题也呈现出新迹象、新问题,过去政府主导社会治理的单一“管理型思维”已不能很好解决当前错综复杂的社会治理问题,经济新常态下的社会治理,不仅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能否顺利迈过“中等收入陷阱”,更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为此,党的十八届五中全指出“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构建全民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社会治理创新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并提出了“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和谐有序又充满活力”[2]的价值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坚守新常态下社会治理创新的价值诉求,找出当前社会治理创新所面临的困境,探寻社会治理创新的实施策略,从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