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治勋,汪 潇
(山东大学 法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法学研究·哲学社会科学与“法治中国”建设】
“法治中国”如何吸收和融通西方制度文化资源
魏治勋,汪 潇
(山东大学 法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中国走向现代化的历程也是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中国的法治建设必须充分汲取包括西方制度文化在内的一切优秀资源。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对西方制度文化秉持清醒的反思批判意识,吸收和融通其中优秀的、符合时代要求且与现代意识相适应的制度文化资源,在中国建立起以基本法律价值为基础、贯彻规则主义、体现公民精神的现代政治法律制度。
法治中国;西方制度文化资源;吸收和融通;现代性;中国性
自西方列强以炮舰政策开启中国近代大幕以来,中国就开始了通过向西方学习以求自强、复兴的历程,洋务运动、戊戌维新、辛亥革命、新文化运动以及晚近的改革开放,都是这一现代化进程的持续展开。十八大以来的“法治中国”建设,则是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在法律制度建设方面的落实。“法治中国”建设的成色与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对古今中外一切优秀制度文化资源的有效汲取和创造性转化,对此法学研究负有艰巨的时代责任。习近平指出:“要按照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在指导思想、学科体系、话语体系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1]这就为法学研究和“法治中国”建设按照“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的策略吸收和融通西方优秀制度文化资源提供了基本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