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纬仁,杨树敏
(山西财经大学,山西 太原 030006)
我国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探析
郑纬仁,杨树敏
(山西财经大学,山西 太原 030006)
1991年建立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已成为我国住房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策性住房金融系统中的主要的制度性安排。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生活的不断进步,该制度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要求我们对制度进行相应变革和创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实际的需要。
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公积金制度完善
1.1 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狭窄,限制其普遍性住房保障作用的发挥。根据住建部、财政部等有关部委发布的数据,我国大部分城镇地区和企事业单位基本上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并且制度运行良好。截至2015年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31.35万个,实缴职工12393.31万人,分别增长12.03%和4.34%,按照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在岗职工18277.8万人计算覆盖率为67.81%;全年公积金缴存额14549.46亿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89490.36亿元,缴存余额为40674.72亿元。全国各地覆盖面区域间不平衡,沿海地区大于内陆,经济发达省份高于经济欠发达省份,一、二线城市高于三、四线城市。
1.2 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总体偏低,地区发展不平衡。2015年全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14549.46亿元,比上年增长12.29亿元;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89490.36亿元,缴存余额40674.72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9.56%和9.79%。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个人提取总额、个人贷款总额与购买国债余额之和占缴存总额的比重)为49.78%,比“十一五”末降低了近1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