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就业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2016-02-22 23:22陈璐璐
科技视界 2016年5期
关键词:再就业北京老年人

陈璐璐

【摘 要】利用2010年在北京市海淀区的调查数据分析了老年人再就业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发现超过两成的老年人愿意再就业,超过一成的老人对于是否再就业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接近三分之二的老人表示不会再就业。对老年人再就业的影响因素分析发现,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户口状况、经济自评状况、子女经济状况等因素对于老年人的再就业意愿有显著影响。

【关键词】老年人;再就业;北京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养老保险的支付压力越来越大,养老保险制度到了面临不得不改的局面。与此同时,随着年龄结构的不断老化以及出生率持续稳定在较低的水平上,劳动力短缺在未来将会出现。从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为了应对养老保险的支付压力,延迟退休年龄成为切实的方案之一。从解决劳动力短缺的角度来看,未雨绸缪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很有必要。最近一段时间,社会各界就是否应该延迟退休年龄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对于是否同意延迟退休社会各界的观点也很不统一。不管我们的政策如何制定,我们都需要了解老年人的意愿,未退休的职工是否愿意延迟退休,已经退休的老年人是否再就业,哪些因素影响老年人的再就业意愿?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对于相关政策的制定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1 当前老年人再就业研究现状综述

关于老年人就业问题的探讨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关于老年人就业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块:第一,关于国外其他地区老年人就业政策研究与就业状况的国际比较研究[8-9];第二,关于老年人就业状况与影响因素研究。关于老年人就业状况的研究主要基于小型的调查数据以及人口普查数据,主要分析老年人就业的性别、年龄、城乡、行业和就业方式等差异[5-6]以及老人年龄、身体状况、受教育程度、原职业、经济状况与再就业之间的关系[3]。关于老年人再就业影响因素的研究,有学者把影响老年人就业的因素分为主观因素、家庭因素和社会因素[4]。从实证的角度分析老年人的就业因素发现,收入、健康、教育[2-3]。关于老年人再就业的意愿,从已有的研究来看,不同的调查数据发现再就业的意愿差距比较大,中国城市老人中愿意就业的比例为34.4%[1],上海城市老人愿意就业的比例为5.1%[6],上海长宁区和松江区的调查数据显示,大约有40.5%的老年人愿意再就业[7];上海静安区独生子女父母调查的研究发现,希望就业的比例为7.6%[11]。从上述的调查数据来看,不同地区的调查数据差异比较大。对于老年人再就业意愿影响因素的研究发现,年龄、性别、技能状况、经济状况自评、健康状况自评对于城市老年人的就业意愿有显著影响[1];对于北京市朝阳区老年人再就业意愿的研究发现,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自评对于老年人的再就业意愿有显著意愿[10];对于独生子女父母的研究发现,年龄、性别、经济状况自评、健康状况自评对于再就业意愿有显著影响[11]。

从已有的研究来看,关于老年人再就业意愿的研究已经相对深入了,但是,已有的研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关于老年人再就业意愿的影响因素,已有的研究大多关注老年人的个人方面的因素,家庭方面的因素关注不足。另外,关于老年人再就业意愿的影响中,受到调查数据的限制,已有的研究忽视了老年退休前相关特征,比如,单位性质、职称等。即使已有的研究主要关注了比较多的个人信息,但是,关于城乡老人再就业意愿的差异一直被忽视。基于上述三个方面的缺陷,本文尝试利用相关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弥补已有研究的不足。

2 老年人再就业意愿的现状

本文使用的调查数据由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在北京海淀组织进行的“2010年海淀区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调查以典型抽样方式选取海淀区13个街道(镇)中的48个村/居委会,社区类型包括新建社区、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社区、大院型社区和村。在社区内以系统抽样方式选取个人调查对象,每个社区选取30名60周岁以上的户籍人口,计划调查1440名,实际有效调查对象为1350名。剔除部分关键变量缺失的样本,得到有效样本1103份。

在实际的调查中,向老人询问“您现在愿意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工作吗?”,答案包括“愿意”、“无所谓”、“不愿意”。由于答案包括三个而且没有顺序,所以,本文使用无序多分类回归分析。本文的因变量选择老年人的个人特征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婚姻和户口性质,退休前相关特征本文选择了退休前单位性质和退休前职称,老年人的社会经济状况选择了经济状况自评和健康状况自评,老年人的家庭状况选择了子女的经济状况,包括是否有子女经济困难和子女经济状况宽裕人数。变量定义见下表。

3 老年人再就业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从分析结果来看,北京市海淀区的老年人愿意就业的比例为21.9%,10.7%的老人对于是否再就业抱着无所谓的态度,高达67.4%的老人表示不会再就业。

回归结果显示,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户口状况、经济自评状况、子女经济状况等因素对于老年人的再就业意愿有显著影响。

具体来说,男性老年人更愿意再就业,是女性老年人的1.534倍,男性老年人对于再就业也抱着无所谓的可能性更高,是女性老年人的1.745倍,说明女性老年人不愿意就业的态度非常明显。从我国的传统规范来看,“男主外女主内”的格局一直为很多家庭所遵守,男性的天职就是外出工作养家糊口,女性的角色则是在家相夫教子。虽然这一传统规范在现代社会受到了冲击,部分家庭尤其是年轻人组成的家庭不再严格恪守这一规范,但是,对于很多老年人家庭来说,女性老年人受到传统规范的影响,她们一般在家要帮着照看孙辈和配偶,做家务。所以,女性老年人更愿意在家而不是再就业。

随着年龄的升高,老年人再就业的意愿在下降,对于再就业抱着无所谓态度意愿的老年人也在下降。这一结果合乎正常的规律,对于老年人来说,年龄越大,身体状况越来越差,没法继续工作。而且,年龄越大的老年人退休的时间越久,尤其是女性老年人,退休时间越久老年人越适应退休以后的生活,再就业的意愿逐渐减弱,而刚刚退休的老年人反而不适应退休后的生活,再就业的意愿会更高。所以,随着年龄的升高老年人再就业的意愿会逐步降低。

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老年人再就业的意愿也在下降,对于再就业抱无所谓态度的意愿也在下降。教育作为个人社会分层的一个标准,教育程度的高低影响了老年人的就业和收入状况。同时,城乡老年人之间也在教育方面有显著差异。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教育程度低的老年人极有可能是农村的老年人以及就业和收入状况一般的老年人,这部分老年人更愿意再就业增加收入。

有配偶的老年人再就业的意愿较低,是没配偶的老年人的0.563倍。有研究(江维,2013)在分析老年人就业意愿的时候,认为对于一些单身无配偶的老年人来说,生活比较单调无聊,和有配偶的老年人比起来就业意愿可能也会有所不同,不过,其实证研究结果发现两类人群之间并不明显差别。不过,其分析依然值得本文借鉴,对于没有配偶的老年人来说,生活上确实会有所单调,为了让生活更加有意义和充实,再就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从老年人的户口性质来看,与农转非的老年人相比,非农业的老年人再就业的意愿较低,是农转非老年人的0.465倍,农业户口的老年人与农转非的老年人没有显著差异,说明农业户口的老年人和农转非的老年人更愿意再就业。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城镇老年人实行退休制度,到了退休年龄以后就退休在家,领取养老金继续生活。对于农村老年人来说,没有退休一说,很多老年人从事农业生产一直到自己干不动为止,即使部分老年人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观念并没有改变。所以,农业户口的老年人和农转非的老年人更愿意继续就业。

从老年人的经济自评状况来看,与那些自认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相比,比较宽裕的老年人不愿意就业,虽然宽裕和大致够用的老年人也不愿意就业,但是,他们与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在就业意愿上没有显著差异。从本文的分析结果来看,经济状况最差的和经济状况最好的老年人更愿意就业,而经济状况居中的老年人最不愿意就业。虽然同样都是愿意继续就业,但是,不同经济状况的老年人再就业的原因有所不同。对于经济状况较差的老年人来说,再就业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弥补收入不足,而经济状况很宽裕的老年人再就业恐怕更多的是为了身心健康实现自我,希望“老有所为”。

从子女的经济状况来看,子女中经济状况有困难的老人更愿意就业,而子女经济状况宽裕人数越多的人越不愿意再就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不再依赖子女在经济上养老,而是依靠养老金。但是,子女的经济状况依然会对老年人的再就业意愿产生影响,因为一旦子女的经济状况不好,老年人一般会对子女接济,在经济上给子女接济。当然,当子女的经济状况比较好的时候,子女也会在经济上给予父母资助,这样的话,老年人再就业的意愿就会降低。从已有的研究结果来看,有研究(刘彩云、王裕明、高艳杰,2012)发现增加收入,补贴子女生活也是目前许多老年人选择再就业的一个因素。

回归分析结果还显示,年龄越小的老年人,抱着无所谓态度的可能性越大;受教育程度越低的老年人觉得再就业无所谓的可能性越大;与健康状况自评很好的老年人相比,健康状况自评较好与一般的老年人觉得再就业无所谓的可能性越大。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本文控制了老年人的退休前的单位性质以及职称,但是,这些因素并未对老年人的再就业意愿产生任何显著影响。一直以来,我国对于大部分人实行的是男性60岁退休,女性职工50岁女职员和女干部55岁退休,虽然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对于部分职业的退休年龄进行了调整,但是,大部分人的退休年龄依然没有变化。对于已经退休的不同单位性质以及职称的老年人来说,一直以来他们看到的都是50岁、55岁和60岁退休的状况,慢慢的接受了这样的情况。对于部分单位性质的职工来说,他们可能还宁愿早点退休。当然,不排除部分老年人或者准老年人退休以后继续就业的,还有些老年人虽然有就业意愿但是找不到合适的就业机会。

4 基本结论与讨论

本文利用北京市海淀区的调查数据分析了老年人再就业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发现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户口状况、经济自评状况、子女经济状况等因素对于老年人的再就业意愿有显著影响。男性老年人更愿意再就业;随着年龄的升高,老年人再就业的意愿在下降;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老年人再就业的意愿也在下降;有配偶的老年人再就业的意愿较低;与农转非的老年人相比,非农业的老年人再就业的意愿较低;与那些自认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相比,比较宽裕的老年人不愿意就业;子女中经济状况有困难的老人更愿意就业,而子女经济状况宽裕人数越多的人越不愿意再就业。

从本文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到愿意再就业的老年人仅有21.9%,分年龄组来看,60-64岁组的老年人中40.3%的老年人愿意再就业,到了65-69岁组这一比例下降到25.3%,70岁及以上组的比例仅有13.4%。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金的支付压力,国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基本都是采取延长退休年龄的做法。对于中国来说,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以及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加之中国的退休年龄依然有延长的空间,延长退休年龄势必成为可选择的方案之一。在制定方案的时候,除了要考虑退休年龄如何延迟,还要考虑到准老年人的意愿,要弄清楚到底有多少准老人愿意延迟退休,是硬性规定延迟退休还是采取弹性退休机制。从目前的网络调查来看,政府部门以及事业单位的人希望延迟退休年龄,而企业的人一致反对延迟退休年龄。关于延迟退休年龄不同单位的人有如此大的差异很大的原因在于不同单位性质的人员退休以后的待遇以及退休前的缴费有着非常大的差异。所以,关于我国退休年龄的延迟,除了要考虑民众的意愿,政府还需要在制度设计上更加公平,同时,还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

除了考虑准老年人的退休意愿,还要考虑到由于退休年龄延迟可能带来的其他问题。退休年龄延长以后,准老年人可能没有时间去照顾自己的第三代。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家里的第三代一般都是由祖辈来照顾,这一现象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在城镇都非常普遍。一旦延迟退休,势必会对准老年人的孙辈照顾产生影响,这一两难选择迫切要求政府和社会采取相关措施来应对。从目前的情况来看,3岁之前的孩子无法进入幼儿园,0-3岁的孩子一般都是由祖辈来照顾。即使3岁以后的孩子进入学校,祖辈依然在照顾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一旦延迟退休,很多家庭都将面临子女无人照顾的问题。即使部分家庭有老人能够帮助照料孩子,但是,从很多家庭的实际情况来看,照料孩子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个老人很有可能独木难支。因此,未来的政策设计中还应考虑就业的母亲的工作时间,企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方式上更加灵活,国家在政策上向女性及其工作单位给予一定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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