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 晓 磊
(中国人民大学 哲学院,北京 100872)
·当代哲学问题探索·
马克思恩格斯“真正的共同体”思想及其当代意义
——基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视角
姜晓磊
(中国人民大学 哲学院,北京 100872)
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古代的共同体、封建共同体以及资本主义虚假的共同体的分析和批判,提出“真正的共同体”的思想,以扬弃“虚假共同体”对人的异化以及人对自然的单向破坏,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找寻新的协调发展的道路。“命运共同体”的提出是对马克思恩格斯“真正的共同体”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党的十八大提出“命运共同体”,为中国未来建立“社会主义的共同体”提供了一条探索之路。
“真正的共同体”;人的实现;人与自然;马克思恩格斯
当代,伴随经济追求无限增长的生产力以及生产过程的无节制所带来的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已经迫在眉睫。正如马克思恩格斯预见性地指出,“历史不是作为‘源于精神的精神’消融在‘自我意识’中而告终的……人对自然以及个人之间历史地形成的关系,都遇到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本身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由此可见,这种观点表明: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1]545在资本主义“虚假的共同体”内,这一问题不仅不会得到解决,而且会更加恶化。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分析人类历史经历的三个共同体阶段,提出只有在“真正的共同体”中,才能在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基础上,为人与环境开辟新的道路,即自然——人——社会的共同协调发展,生态环境问题才能得到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