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规范运行助推政府职能转变

2016-02-28 21:55开封市编办
行政科学论坛 2016年2期
关键词:工作部门内设开封市

开封市编办



权力规范运行助推政府职能转变

开封市编办

2015年,开封市编办积极适应机构编制工作新常态,紧紧围绕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省编办指导要求,在进一步完善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等改革任务上,花大力气、下真功夫、求实效果,各项重点改革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优化机构编制资源 完善政府机构改革

(一)全面实行大科(股)室制。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全面实行大科(股)室制。整合职责相近的业务科(股)室,合并设置综合科(股)室,减少党政办公室、宣传教育、财务后勤、机关党委、离退干部管理等内设机构的分设,把有限的编制资源向业务科(股)室和窗口科(股)室倾斜。市政府工作部门原则上5名以下编制不设内设机构,县区政府工作部门原则上3名以下编制不设内设机构。政府各工作部门内设机构数量在原有基础上压减1至2个,业务科(股)室占比提高15%。

(二)科学修订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根据取消、承接、下放、划转和加强等职责调整情况,合理设置内设机构,科学核定编制和领导职数。市政府工作部门5名编制以下的内设机构只核定1名副职领导职数,县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不核定副职领导职数。市政府工作部门,根据取消、下放、划转和加强的306项职责,调整划转行政编制104名,调整部门内设机构102个,核减科级领导职数38名,收回驾驶员编制44名。

(三)合理设置基层食药监管机构。各县在所辖乡镇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作为县食药监管局的派出机构,机构规格副科级,实行县局与乡镇双重管理体制,各核定行政编制2名;同时,各县食药监局原有的股级食品安全监督所机构规格调整为相当于副科级,充实事业编制和人员后,向各乡镇、产业集聚区派驻人员3名以上,实现了每个乡镇和产业集聚区均有5名以上专职监管人员。各市辖区原有股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所更名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并作为内设机构;在区所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或者农场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规格相当于副科级,乡镇所核定事业编制5名,办事处(农场)所核定事业编制3名。全市共为食药监管系统调整行政编制292名,事业编制494名。

(四)及时落实重点领域改革部署。市县区政府均设立了金融工作办公室,在政府办挂牌子,将原由工信委承担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机构监管职责划转到金融办。为市政府金融办新增编制11名,充实金融监管力量。将市住建局承担的房屋登记职责,市农林局承担的森林、林木、林地登记职责划入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作为市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负责土地、林地以及房屋、森林、林木等定着物的不动产登记工作;行业管理和交易监管等职责由原职能部门承担。成立开封市不动产登记局,为市国土资源局的内设机构,承担不动产登记职责。原由市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封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更名为开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并由市国土局主管。市辖3县和祥符区均设立了不动产登记局,为县国土局的内设机构。

以简政放权为目标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做好省政府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在2014年底保留市级行政审批事项182项的基础上,根据2014年12月和2015年9月省两次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开封市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又进行两轮清理,共承接省下放事项42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9项,下放管理层级事项13项,调整为其他行政职权事项43项,目前保留市级行政审批项目129项。同时,市县区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分别作出取消、调整为其他行政职权、政府内部管理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等处理,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二)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配套工作。市编办联合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和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印发了《开封市四项清单手册》。“四项清单”内容如下:一是行政审批项目清单,明确审批项目的名称、实施单位、设定依据、运行程序、审批要件、办理时限等内容。二是审批前置要件清单,明确将项目审批中的前置要件逐项公布,能并联的并联,不能并联的串联,可以后置的调整为后置,减少项目审批前置要件。三是中介服务清单,提出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项目,建立清单制度,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对外公布。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清理“红顶中介”收费,切实减少灰色地带。四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清单,清理、整合、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涉企收费。对依法依规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同时,加大对县区编办和行政服务大厅的指导力度,推进市县乡村四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加强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建设;开通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实行网上预审批模式。

(三)做好行政审批行为规范优化工作。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编制了《开封市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总表》,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要件,规范审批行为,限制审批自由裁量权。《开封市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总表》实施后,平均审批时限由6.6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平均审批环节由4.4个减少至3.9个,审批要件取消143项。建立联审联批会议制度,明确了模拟审批机制、数据共享机制和默认机制,重大项目审批手续平均办理时限由7个月压缩至84天。于2月27日在全省率先推行“三证联办”,于5月25日发放了全省第一张“三证合一”证照,办理三证总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到4个工作日。目前正积极探索在“三证合一”基础上,纳入环保、食药监管、卫计委等部门开展多证联办。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建设

(一)充分动员,形成权责清单工作合力。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先后专题研究部署权责清单制度推行工作。市领导亲自在市动员大会上讲话强调;常务副市长亲自审定两单工作方案,每周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定期组织工作协调会和推进会。在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暂行办法〉的通知》和《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的任务和责任。市政府办公室和编办联合组成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综合组,负责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协调指导,编办又把权责清单工作列为重中之重,借力推动。

(二)精心组织,强化权责清单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审核按照个人初审、小组会审、办公室联审、法制办复核的程序进行,严格执行“小组碰头会、周例会、专题讨论会”等会商制度,研究遇到的难题,提出解决方案,抓好协调落实。每周更新“审核进度情况表”向领导汇报,不定期编辑信息简报,宣传工作动态,交流方法经验。二是建立外部沟通机制。注重向省编办汇报和请教,寻求指导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加强与兄弟地市的交流互动,学习借鉴省内外10余个地市两单模式。与各部门及县区建立定向联络机制,定期深入各单位掌握进度,指导工作,解决问题。与市主要报刊、电台、网站等媒介建立常态化联系,多方关注、上下互动、共同监督。三是建立工作督导机制。严把审核质量关,倒排时间表,及时组织召开由常务副市长主持的领导小组推进会,通报进度和存在问题,加大对重点单位和问题的督促指导,保证进展节奏和质量。

(三)优化模式,在提高认知度上下功夫。在首批印发5个部门权力清单后,我们及时了解掌握部门对权责清单的意见反馈,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充分体现“权责一致”,调整权责清单印发模式。在印发形式和内容上,我们对38个部门单位的清单逐一印发,将行政职权目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一并印发,共编印文件6139页。市级清单印发公布后,在《开封日报》头版予以报道。常务副市长以答记者问形式,在《开封日报》对两单工作进行深入解读,提高了公众认知度。

责任编辑朱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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