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认识的作者大头马

2016-03-01 22:12马孔多
方圆 2016年2期
关键词:大头作家杂志

马孔多

大头马的文风,有人说有翻译腔。某种程度上倒也是对的。她吃面包多过吃米饭,啃西方文学远超中国文学,连红楼梦都没读过,更别说其他名著。但对西方文学经典,却一读再读

我经常会收到一些古怪的杂志。比如手头这一本叫《不。艺术》。封面有一个大大的“恠”字,我敢说,十之八九的人都认不出。当然我也认不得。这杂志其实很潮。豪华版,栏目设置也古怪,会有很多稀奇古怪的文章,比如马蒂斯的炼金术、妖怪史写作中的人情与妖娆、最陡的钱之类。其实这杂志办得相当好,我就很喜欢他们的妖气。他们肯把这么贵的杂志寄给我,并不是我和编辑有交情,只因为那里刊有大头马的文章。

大头马离家上学后便开始居无定所的生涯,我的地址常被她丢给编辑,于是时不时地我会收到各类杂志和稿费。收到最多的是《看电影》。她小时候是这本杂志的读者,后来身份改变,成了作者。那还是高中时期。她有一个好朋友“土老师”,网名叫灰土豆,曾经是这家杂志的编辑,影评人。后来土老师离职北上读电影研究生去了,大头马后来也去了北京。这两个超级影迷兼影评人的交情那是没话说的。他俩认识那还是十年前,我和朋友草地君在一起吃饭,特意带上彼此孩子,没想到,草地君的公子开口就问,你是不是豆瓣上那个大头马。前一阵大头马在欧洲玩,去德国时,特意见了做访问学者一年即将整装归国的“土老师”。在合肥时,大头马便常出没“土老师”家,至今家里还有一袋从土老师家里借来而未还的碟片。

大头马在小说集《谋杀电视机》中,说她三年级便开始发表作品。其实并没有那么早。我记得三年级时她刚刚开始学写作文,愁眉苦脸的,每篇作文都干巴巴几句话就结束。只在报纸上发表过一个原创的笑话。大头马那时候也并没爱上写作,她那时候是个疯孩子,上蹿上跳的,像个男孩,但静下来时还是喜欢看书,而且看得很多很杂。大人看什么,她会摸着看。做报纸的,有的就是报纸,各类新闻她都熟悉。

一年级时,我们家有了一台“386”的组装台式电脑,要一万多块钱。1998年时报社有了互联网,大头马开始触网,从此开始她的“神游时代”,开始用那台电脑写东西。很快她便写了一篇千字文“网上行骗记”,说她在天涯冒充成人和大学生及海龟招摇撞骗的故事,文字突然变好了不说,还写得生动诙谐充满趣味,我转给校园版朱编辑,居然第二天便在《花季雨季》给发了出来,还上了头条。别人误以为是我的影响,毕竟我和朱编辑是同事,可他是本报最著名的铁面编辑,从来只看质量不看关系的。在他手里打造的校园版,一度成了合肥城餐桌热议最多的版面,到现在也无人达到并超越,成了本报的某种经典。那时候活跃在校园版的小作者,成了很多中小学生膜拜的偶像,十年过去,那些小作者都长大了,离开了合肥,还是会有人想起他们。想起他们的文字在校园版闪闪发光的年代。大头马是看着这个版长大的孩子。她后来也成为这个版的作者。再后来,她成了儿童文学作家伍美珍的笔下人物。

《鬼马小女生》的主人公便叫大头马。“大头马是我认识的一个小女生,她长着一个鼓鼓的额头,看起来有点像半个乒乓球,所以她叫自己‘大头马。大头马喜欢周星驰,喜欢上网,在网上灌水、写小说,还向往小资生活。她不喜欢老师,最喜欢钱;成绩一般般,从没当过三好生。”这本书到现在还在再版中。有一天我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则大头马新书出版的消息,便有一位也是作家的章同事惊呼说,他女儿章陆一杭也读过这本书呢。那个时候,大头马开始有点知名度了,据说老火车站附近一度还有过叫“大头马”的小饭馆。是网友开的,那人当然也认识大头马。叫她去吃饭,但大头马并没去过,只是闲聊时偶尔会说起。

伍作家笔下的大头马当然是个文学形象。这本书应该算是记录大头马早年捣蛋生涯的最好记事本。有部分内容改编自大头马的博客文章。有部分内容是作家采访大头马口述。还有三分之一是作家本人的原创。

母亲形象在大头马笔下不多,偶尔出场也是被她编排的对象。作为母亲的我忍不住会抗议几声,她会解释说,那是小说嘛。既然是小说,那就随她编排吧。她在中学时代已经发表过不少篇文章,以智力写作见长,在她笔下,让人感动的人物似乎压根就没出场过。其中一篇写老师。先抑后扬。这是她笔下唯一一位感动人的人物。那篇文章现在看来仍不失为一篇好文章。

大头马的文风,有人说有翻译腔。某种程度上倒也是对的。她吃面包多过吃米饭,啃西方文学远超中国文学,连红楼梦都没读过,更别说其他名著。但对西方文学经典,却一读再读。她买书买得很疯狂,只要换地方了,必会往家里运回一箱箱书。上学的时候她曾经买过一套七百多块钱的知识性读物,也是很想买的书,可买回家后,没见她看过几本,全都竖在柜子上格,想来她是不会再看的了。

她的文字有深度,有时候抽象,有时候又高度理性,当然也嬉皮。这样的文本有时候不太好读懂。有的小说便有网友说看不懂。不过,我是能读懂的。毕竟了解她的写作轨迹和心路历程。记得有一次,她写完一个小说传给我,我表扬了她。她回一句:你居然能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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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无人生还》是一个特例。孤岛杀人,本格流派的典型特征,却又没有侦探,分别以每个人的视角叙事。在这过程中,逐人死亡、相互猜疑的情节次第展开

看过不少推理小说,从西方的柯南·道尔到阿加莎·克里斯蒂,还有日系的江户川乱步、横沟正史等。其中,可能是受东亚文化影响太深,一直以来,都更为喜欢本格流派,而非社会派、变格派。

西方的阿加莎,最接近本格流派的作品,可能就是这部《无人生还》了。因为一直以来,西方都不推崇以侦探为视角的推理小说。正如悬疑电影大师希区柯克所说:真正的悬念是一开始你就知道有凶案要发生,你甚至知道凶手打算怎么做,比如一颗炸弹被放在箱子里,那么接下来所有时间你都悬着心,既想知道炸弹会不会响,又想知道人们会不会或怎么样发现这枚炸弹。对于西方推理作家而言,推理小说更加追求的是一种画面感的呈现,这与本格推理的侦探视角虽然并不冲突,然而也难以融合。

所以,《无人生还》是一个特例。孤岛杀人,本格流派的典型特征,却又没有侦探,分别以每个人的视角叙事。在这过程中,逐人死亡、相互猜疑的情节次第展开。我们可以在后来许多小说、电影中看到曾借用类似的场景和角色设定。而就内容来说,《无人生还》构思巧妙的故事、细腻的心理刻画和生动的场景描写都非常吸引人,几乎所有人一开始读就难以释手。

更重要的一点,在悬疑和惊悚类的影视、动漫如此泛滥的时代,推理小说的文字还能有这样的吸引力,就已经足够经典了。

不止一位作家说过(印象中有三毛),读一本书如同谈一场恋爱,对方不可能完美,但只要有那么一个理由,或者只是一种短暂的感觉吸引你,你都会记住对方。《无人生还》并不完美,老法官作为凶手的许多手法看上去太轻易了,但是它所提出的游走于犯罪与非罪边缘的概念,让我感慨万分:一个人落水了,不去救,或者不尽全力去救,是不是一种谋杀?一个人因为伪证而进了监狱,结果在狱中被别人杀害,证人是不是也是凶手?许多问题,至今未有人能给出明确而使人信服的答案,这是这本书最大的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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