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柯
颠覆国家政权罪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一般公众而言十分陌生,到底什么样的行为才算颠覆国家政权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呢?
某报1月14日发表题为《“7律师”犯罪否,惟法院说了算》的评论员文章,文章透露,去年7月被拘留的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7名“人权律师”或助理近日被正式逮捕,这7人被指控犯有颠覆国家政权罪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颠覆国家政权罪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一般公众而言十分陌生,到底什么样的行为才算颠覆国家政权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呢?
不完全等于“反革命罪”
颠覆国家政权罪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1997年新修《刑法》中加入的罪名条款,与此同时1997年的《刑法》也取消了“反革命罪”,据此有些分析就认为颠覆国家政权罪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反革命罪”的替代。但是与政治色彩十分浓厚的“反革命罪”相比,颠覆国家政权罪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范围要小得多。
反革命最早出现在法国大革命中,在西方语境里,反革命与革命同属中性词,但是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苏联成立之后,反革命在社会主义国家语境里就带有严重的负面色彩。1927年2月9日,武汉国民政府专门制定了一个《反革命罪条例》,意味着中国历史上首次立法将“反革命”定为一种刑事罪名。新中国成立之后的1954年,“反革命罪”被写入宪法。
改革开放之后,经历过多次政治运动的有识之士对“反革命罪”开始反思。1980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二年级学生徐建写出《“反革命”罪名科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