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俊波
(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四川成都610066)
论《文选》对唐代律赋创作的影响
赵俊波
(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四川成都610066)
《文选》对唐代律赋创作的影响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题材方面,在面临多种选择时,唐人往往承袭《文选》中相关作品的题材而非其他;2.语言方面,唐人借鉴《文选》的频率高且此现象很普遍,同时,在面临多种选择时,唐人承袭《文选》而非其他典籍;3.押韵时,唐人或有意模仿《文选》而使用古韵,或应和《文选》中相关赋作的韵脚。研究《文选》对唐代文学的影响,须先探讨其与律赋的关系,由此入手,才更具说服力。
《文选》;唐代;律赋
《文选》赋类作品按题材分为京都等15类。作为科举文体,唐代律赋较少言志,所以这15类中,除了“志”之外,其他各类题材在唐代律赋中皆有续作。关于这一点,读者只需一览同样按题材分门别类编排的《历代赋汇》,就能很容易地看出来,所以本文不拟关注于此,以免泛泛而谈。本文需要说明的是,唐人写作律赋中面临多种题材选择时,往往选择《文选》而非其他。这种现象更能说明《文选》的影响力,具体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面临多个借鉴对象时,唐人选择《文选》而非其他典籍
从题目的角度看,唐人常常借鉴与题目距离稍远的《文选》中的相关作品,而不是与之相近甚至相同的其他作品,可谓舍近求远。这种反差,更能说明唐人对《文选》的推崇。
如钱起的《千秋节勤政楼下观舞马赋》,其题要求写舞马,其限韵“态有遗妍,貌无停趣”,却源于鲍照《舞鹤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