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大伟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18)
依法反腐与依规治党之良性互动探论
胡大伟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18)
法治反腐是当前我国反腐败深入推进的必然选择。推行法治反腐首先需要界定依法反腐和依规治党之间的关系,两者之间的内在耦合关系,决定了依法反腐与依规治党之间可以实现良性互动。而要实现良性互动,则需要厘清反腐国家法律与党内反腐法规的规范界碑,构建“宪法至上、党章为本”的党内反腐法规清理审查机制,完善反腐败党内执纪和司法处理程序之间的协调与衔接机制。
依法反腐; 依规治党; 衔接; 良性互动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始终重视制度建设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依法治国方略在党的十五大被正式提出,关于依法治国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此背景下,有学者开始对依法治国视域下党的执政方式实现形式的探讨,同时理论界亦开始进一步深化反腐法制化改革的研究。这些探究为依规治党与依法反腐研究提供了初步的理论积累。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法治化被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1]在此背景下,围绕依法反腐与依法治党问题,国内理论界和实务界不断发声、高论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