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phen Johnson
过去,中国公司会避免参与国际仲裁,因为国际仲裁裁决难以在中国执行。然而,近年来国际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执行情况有了很大改善。这一定程度上得益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实施的报告制度,该制度规定除非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否则不得拒绝执行国际仲裁裁决。因此,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走向海外并与外国公司展开生意往来,当发生争议的时候,中国公司需要做好更充分的准备。
有观念认为中国公司通常无法在国际仲裁中取得成功。虽然事实往往并非如此,但由于文化、商业和法律习惯的不同,中国公司在国际仲裁中的确会面临一些障碍。本文将对可能导致该现象的原因进行分析,比如未在早期聘请法律顾问、未掌握适当证据、对国际仲裁程序不熟悉等等。同时,本文将提出若干解决方法,以便使中国公司在国际仲裁中占据更有利地位,从而取得成功。
在仲裁通知送达前未聘请法律顾问
当公司接到仲裁申请通知时,第一反应通常是寻找最有经验的律所来确保仲裁成功。然而,当争议已经到了送达仲裁申请这一阶段时,将影响仲裁最终结果的很多情况都已成定局。因此,如果中国公司想要在国际仲裁中占据更有利地位并取得成功,通常需要在纠纷产生之前就处理好已发生的事宜。
可能导致公司在仲裁程序中面临困难的首要原因之一就是,在合同谈判和起草阶段,法律顾问的参与程度不足。西方国家公司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在交易初期就雇佣身着黑色西装的大型律师团队来进行合同谈判与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