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阶段教育中的因教致贫现象分析

2016-03-11 09:51樊俊青
考试周刊 2016年5期

樊俊青

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教育条件和水平迅速提高,但伴随的是教育成本的增加,教育收益的相对低下给许多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我国“因教致贫”的问题愈来愈明显,备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关键词: 因教致贫 教育成本 教育收益

一、“因教致贫”概念一词的由来

历史及社会实践发展证明,教育可以提高人力资本,提高劳动生产率,提升人的经济和社会地位,推动社会发展。一种传统的朴素认识认为“知识改变命运”,然而,近几年社会上出现的“因教致贫”现象表明教育总是能够提升人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的表述是错误的,也在一定范围内成为一种社会性的困惑。

较早论及“教育致贫”的是王成新和王格芳,在《我国农村新的致贫因素与根治对策》一文中,他们认为教育消费是农村新的致贫因素之一,即高额的教育费用导致农村家庭陷入贫困,但没有提出“教育致贫”的概念。余世华在《“因教致贫”原因探析》一文中明确了因教致贫的概念,认为“因教致贫”,又称“教育致贫”,规范的说法是“教育消费型贫困”指的是个体由于接受教育而导致家庭或其自身陷入贫困状态这样一种现象。

二、“因教致贫”现状

1.在农村贫困家庭,教育花费是他们家庭的头号开支,据2012年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农村和城镇低收入群体的子女义务教育支出约占家庭纯收入的3/5。大学收费更高,普通大学每年学费动辄五六千元,一些名校名系高达万元,这还不包括学生平时的生活费住宿费等,这些开支对于一个低收入家庭尤其是贫困家庭而言,足以令其倾家荡产。城市、小城镇、农村的贫困人群中均有40%~50%的人提到家里穷是因为“家里有孩子要读书”,特别是农村家庭,教育花费是他们的头号家庭开支。

2.存在教育乱收费现象。乱收费的现象以学费、择校费、扩招费、赞助费等名目存在。

三、“因教致贫”现象产生的原因

1.依然存在教育公平问题,教育投入不均衡。东西部差距、城乡差距、学校之间的差距依然存在。就高等学校而言,“学校之间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是主要的不公平问题。国家的高等教育经费倾向部分重点院校。优质教育变成一种稀缺资源,国家把最优质的部分向顶端少数地方倾斜,而忽略了最底端的部分,产生了两极分化,最底层的部分无力或很难承担基础教育的成本。

2.教育收费行为不规范。不规范的教育收费行为源自不合理的成本分担。某些学校收费制度不合理,办学成本高,教师素质不高。群体效应、盲目跟风、社会压力大、社会竞争激烈导致家长强制学生上各种各样的补习班。

3.个体及家庭教育费用投入过高,出现盲目性投资及教育投资攀比现象。持续攀升的各项教育费用是因教致贫的重要原因。其一,近年来,我国各个阶段的学费持续不断攀升。据2012年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农民和城镇低收入群体的子女义务教育支出,约占家庭纯收入的3/5。其二,优质资源的稀缺,导致家长对优质资源的盲目追逐。其三,某些学校巧立名目乱收费。加上社会各类物价不断增加导致学生的生活费用增加。

4.社会对教育的实际关注还不够多,尤其是在经济方面。我国的教育事业受社会上的经济资助甚微,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缓慢,教育投资者少,民办学校质量低劣,生源有限。集体的力量是伟大的,一国的教育是关乎民生,关乎一个民族兴旺发达的力量源泉,没有好的教育事业不可能保障经济稳定健康地发展,也就从根本上不利于“因教致贫”问题的解决。

四、如何解决“因教致贫”

1.要保证公平、有质量,保证更充分地发挥教育在脱贫中的作用,应该调配好公共政策和资源,有针对性地解决上述“读书致贫”“念书无用”“上学白上”问题。

2.国家要充分发挥提供公共产品的职能,真正履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职责和义务,降低教育收费,实现教育公平,这是当代国家的基本义务。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享有基本权利不应以贫困为代价,这是国家的职责所在,也是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必然要求。

3.学校要适应市场调节,降低办学成本。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促进人的发展,在信息化社会的大背景下,人的发展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认知能力的发展,学校教育应该与时俱进,包括教育目的、教育方法、教育内容和教育手段都应该主动适应市场需求,使学生真正能够学有所用,降低“因教致贫”的几率。

4.家庭应正确认识教育功能,理性选择教育类型。在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的大背景下,随着终身教育、学习化社会和终身学习等教育思潮的出现,学校教育的功能已经开始转向和减弱,家庭要对此有清晰认识。家庭应该量力而行,理性选择,避免因对教育的过度投入、过度期待导致贫困。

五、结语

如果说因贫致愚、因愚致贫让人尚可理解的话,那么因教致贫、因教返贫则让人无法容忍。因为,这不仅是对公民受教育权的剥夺,而且有违和谐社会的要求。“看不起病的民族不会强大,上不起学的民族的素质不会提高!”此言论或许有夸大的嫌疑,但是其蕴意不得不让人深思。我国政府应当切实负起责任,尽快把义务教育全面落到实处,整治非义务教育的种种乱象,真正使教育“治贫”而不是“致贫”。

参考文献:

[1]谷宏伟.转轨时期中国低收入家庭投资分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2]李春玲,王伯庆.中国大学生就业与工资水平调查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3]彭兴庭.“因教致贫”:农家子弟上大学的-道坎[J].教育与职业,2005.

[4]张国强.因教致贫的社会学分析[J].高等教育研究,2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