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水费征收难点与解决思路

2016-03-13 14:11王超毓信阳市南湾水库管理局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 2016年8期
关键词:水费原水水价

□王超毓(信阳市南湾水库管理局)

水利工程水费征收难点与解决思路

□王超毓(信阳市南湾水库管理局)

对现阶段全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城市供水过程中(非农业供水)普遍存在的征收难问题进行了研究。以某市水库与供水集团之间的征收矛盾这一个例进行深入剖析,探讨其形成原因及解决思路。呼吁各级政府和部门提高对原水费征收的重视,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生存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从而保证水利工程效益得到最大化的发挥。

原水费;征收难;手段

1 城市供水的现状

中原某四线城市,距市区不足10 km处有一大型水库, 20世纪70年代起,水库开始向市区供水,并征收城市供水水费。当时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水价未考虑成本因素,征收标准低,收费少。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市场经济逐步建立,人们水商品意识的增强,水利工程水费的核定、计收与管理开始逐步规范。2000年以后水费由行政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

20世纪90年代末期后,由于大部分用水企业倒闭或转产,使得水库工业用水户、供水量大幅度减少。用水户由过去的15家减少到2015年的4家,分别是:某供水集团、某电厂、某水泥厂、某行业专用水厂,供水量由最高峰的2亿m3减少到现在的5500万m3,因此近十年来水价虽经几次调整,但水费收入增长缓慢。目前仅能基本满足水库运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水库的维修养护经费无法保证。

2015年水库新水价得到发改委的批准,当年开始实施。某电厂和某水泥厂使用的是工业用水,在原水价基础上增加0.20元/m3;某供水集团和某行业专用水厂使用的是生活用水,在原水价基础上增加0.12元/m3。

同年某供水集团也对市中心城区城市供水价格进行了调整,由现行的二级阶梯调整为三级阶梯,调整后第一阶梯用水价格在原基础上增加0.30元/m3。

2 水费征收难点

水库原水价格调整后,某电厂、某水泥厂、某行业专用水厂的新水价执行都已得到落实,没有出现缓交欠交情况,新水价执行情况良好。唯有供水集团尚未执行新的原水价格,经多次沟通仍无突破性进展,成为目前水费征收工作最大的难点,更成为制约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发展的瓶颈。

2.1思想认识问题

供水集团认为此次原水价格涨幅过大,原水价格上调后,在全省水利工程供水原水价格中属于中等偏上水平,严重加大了其生产成本,对其公司利润影响过大,所以在思想上存在抵触情绪,不愿意执行新的原水价格。事实上供水集团的说法是完全不成立的。由于实行了3级阶梯水价,城区供水价格综合计算后实际涨幅为0.57元/m3,而水库原水价格上涨的0.12元/m3只占其水价涨幅的21%,供水集团在水价调整后有较大的空间消化此次原水价格的涨幅,且其调价测算时已将水库原水价格涨幅计入其供水成本。

2.2供水集团自身问题

该供水集团是拥有员工近千人的中型一类国有企业,肩负着市中心城区供水任务,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他们提出,由于承担了很多本该由政府承担的公用水消耗(绿化、公厕、冲污等用水),并且单位在职人员基数大,经营状况不好常年亏损,因而不能全额按照新的水价规定交纳原水费。这种说法是一种责任转嫁,也是站不住脚的。一是水库与供水集团是合同关系,水库向其供水是市场行为,原水收费也是经营性收费,供水集团有责任和义务按核定的原水价格向水库支付原水费。二是供水集团水价是按其售出水量进行核定的,没有计费的供水的成本已包含在其总成本之中,不存在替政府承担费用的情况,即使是替政府承担也是用水户在负担。三是供水集团经营亏损是其经营问题,需要其自身加强内部管理去解决,向水库转嫁显然是不合理的。

2.3缺乏有效制约手段

2004年1月起执行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水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交付水费,用水户逾期不交付水费的,应该按照规定支付违约金,用水户在合理期限内经催告仍不交付水费和违约金的,供水经营者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水。办法同时明确指出,管理部门有权停止供水,因停水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用水户承担。这些规定在文字上很强硬,但实际约束力却很小,因为水资源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对工业生产也有极大的影响,可以说关系到国计民生,一旦停水限水后果十分严重。并且取水口及取水设施的产权所有者都是用水单位,在他们的管理之下,所以停止供水的决定基本不可能做出,即使做出也很难得到实施。因此,对于不按期交纳原水费的用水户,水管单位没有行之有效的约束手段。

从水费收缴的运行机制来看,水费由水利部门自收,仍然不同程度地要依附和受控于政府的行政干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作为水商品生产和经营者的主体地位难以落实。

3 加强城市供水水费征收力度的建议

事实上,水费征收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由于缺乏有效制约手段,同时面对的用水户多为当地利税大户或是与民生相关企业,在发生纠纷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往往不可避免的处于弱势。供水集团这类企业,历来都是水库水费征收工作的重心。由于取水量大,原水费在其生产成本中又占有一定的比重,因此该集团的经营状况直接影响水管单位原水费征收。供水集团在经营中一旦出现不理想情况,首先就要在原水费的交纳上打折扣,很容易造成水费拖欠,随着拖欠金额加大,征收难度也不断增加,形成恶性循环。

多年来的水费征收工作一直建立在以感情为主的征收基础上,通过长年不懈的走访、沟通等方式与用水单位建立关系,再用关系和感情来说服用水户交纳水费。存在手段单一的情况,最主要的是无法得到根本保障。在遇到大的政策调整时,矛盾开始凸显。今后必须要转变工作观念,走强有力的征收之路。

3.1更加广泛的开展“水法”宣传

更加广泛的开展“水法”宣传,使之家喻户晓,让原水是商品的观念深入人心。使广大用水户认识到,水是国家资源,用水交费天经地义,不自觉交纳水费将严重制约水利工程效益的提高,最终影响到所有人的经济效益。水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水费的征收关系到水利事业的兴衰成败。多途径宣传,为征收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2大力争取政府支持

作为水管单位,要得到政府和有关单位的紧密配合才能做好水费征收工作。主要是常汇报、多建议、抓成效。对征收水费涉及到的决策方面的工作,及时向政府请示;水费征收的情况和设想,向领导汇报并取得支持,积极向政府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最大程度上争取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在与有关单位的配合方面,积极主动搞好协调,经常与有关单位领导交流情况,沟通思想,到用水单位听取对供水的意见,共同协商解决供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3采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一是按照《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签订更为切实可行的原水供用水合同,要着重体现出法律效力。一方面制约水管单位的供水行为,促进水管单位搞好服务,提高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也制约用水户的用水行为,用户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合同约束力,提高法律解决纠纷的意识和能力,不可再将文件、合同流于文字成为一纸空文。二是原水费作为经营性收费,意味着水管单位和用水户之间是企业对企业的关系,那就要严格遵守市场经济的规律,如果有必要,对待一些老大难的单位,应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权益。

3.4加强内部管理

制定水费收缴、催缴、清欠制度。制定目标责任制,将任务分解到个人,使得“人人有任务、事事有人管”。同时健全内部约束与激励机制,将水费征收率与征收人员的收入直接挂钩,完成任务有奖,完不成任务要罚,充分调动征收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 结语

水费是水管单位的主要经济来源,是水利经营的重要支柱,水费征收完成的效果直接影响到水管单位的生存和发展。目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普遍存在水费难收,用水单位拖欠水费现象严重的情况。由于资金短缺,严重制约了水利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造成工程效益不能充分发挥,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无法保证。呼吁各级政府和部门一定要重视起来,为水费征收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实现水利工程设施效益最大化给予强有力的保障。

(责任编辑:赵鑫)

F812.43

C

1673-8853(2016)08-0111-02

2016-06-08

猜你喜欢
水费原水水价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水动力源原水预处理加氯系统技改分析与实践
丙烯酰胺强化混凝去除黑河原水浊度的研究
西营河灌区2020年地表水水费测算探讨
原水大阵
基于实证数学规划模型的农业水价政策效应模拟
原水臭氧氧化生成溴酸盐的影响因素研究进展
没付水费
宿迁市宿豫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路径分析
西北干旱地区农业水价分担模式探讨
中国各城市水价都在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