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2016-03-15 02:54肖建平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参政党民主党派高素质

肖建平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

建设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肖建平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湖北武汉430062)

[摘要]政党协商制度设计转化成现实实践还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参政党的参政能力做支撑。建设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事关政党协商乃至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健康发展,是民主党派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建设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把握好代表性和专业性两个方面:加强代表性建设,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自身定位;强化专业性建设,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特色优势。

[关键词]参政党代表性专业性

中共十八大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政党协商日渐成为中国政治的热点和亮点。政党协商制度设计转化成现实实践还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参政党的参政能力做支撑。同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民主党派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就要建设成为与历史使命和时代发展相适应的参政党。为此,建设什么样的参政党,如何建设参政党,成为政党协商健康发展乃至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大问题。

一、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内涵

“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这一概念有两个核心点,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参政党的结合,形成特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概念,二是在参政党建设的实践过程中提出的建设高素质参政党的理念。建设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需要从概念上溯本追源,方能准确把握其特有的内涵,才能在参政党建设乃至政党协商方面有的放矢,取得成效。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概念的提出

2013年2月7日,中共中央举行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首次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这一概念。这一定位,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参政党结合起来,是继1989年将民主党派定位为“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之后的又一次理论创新。从建国以来对民主党派性质与地位定位的演进过程来看,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概括,是最明确地对民主党派的性质和政治地位作出的科学概括,是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对民主党派性质定位进行的历史总结。这一科学论断,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为民主党派在新时期履职尽责、发挥作用提供了行为遵循。

(二)“高素质参政党”的实践探索

新世纪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及政治建设不断发展,各民主党派纷纷提出要建设适应时代要求的高素质参政党,尤其是在2002年及2012年民主党派集中换届时,各民主党派中央领导人在不同场合都发出了建设高素质参政党的心声。如,2002年,民进中央主席许嘉璐提出,要把民进建设成为一支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高素质的参政党;2012年民进中央主席严隽琪提出,党派应该具有活力和能够自我改进,能够承担历史所赋予的使命,所以我们表达为符合时代要求的参政党,这是我们对高素质的一个解释;2002年,民革中央主席何鲁丽指出,作为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参政党,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新世纪新阶段努力把自身建设成为适应时代要求的、高素质的参政党。民主党派领导人的言论,反映了建设高素质参政党的紧迫感和必要性。在具体实践中,不少党派中共和地方进行了先行先试的有益探索。如民进中央坚持以有序推进会内民主为主线,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高素质参政党的组织基础,坚持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形成了以主席会议、常委会和中央全会为主要形式的重大事项决策体系,以部门负责人会议、专题会议和主席办公会议为主要形式的重大事项研究体系,建立起科学高效的集体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民主党派地方层面,也形成了探索高素质参政党建设的 “贵州模式”等。

围绕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及政党协商这两大主题,民主党派在高素质参政党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可资参考的模式和经验,总结地方探索,提炼发展经验,进行理论概括,将有助于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二、建设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必然性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责任;坚持“三个自信”,已成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选择。为此,建设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理应成为同心同德的共同认识,成为同向而行的行为选择。

(一)建设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内在需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概念的提出,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内涵的界定,有学者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表明民主党派在政治方向上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的参政党,在政党关系上是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密切合作的参政党,在目标追求上是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在政党特点上是体现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的参政党。除此之外,我们也应该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这一概念明确了民主党派的本质属性和时代特质,正确指明了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这对民主党派履行政党功能、发挥好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属性的前置界定,廓清了参政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政治责任,明确了民主党派是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主体,为民主党派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共识、突出履职尽责的鲜明特色、强化服务中心的优势领域、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指明了前进方向,这一方向在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二)建设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是民主党派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概念的提出,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提供了遵循。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参政党,怎样建设参政党,不仅是民主党派自身的历史责任,更关系到新型政党关系的发展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为此,在我国经历了改革开放30多年的飞速发展之后,阶层分化日趋明显,社会利益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观念意识日渐多元化,在此背景下,民主党派必须发展成为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才能更好地履职尽责,发挥其应有的历史作用。建设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必须成为民主党派的内在共识,围绕三大主题加强自身建设,即“一是始终不渝坚持民主党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凝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共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二是始终不渝坚持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定位,不断提高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与共产党通力合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我国政治体系框架内切实发挥参政党功能;三是始终不渝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力加强参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实际贡献”[1]。这三个主题,从历史责任、政党定位和实际功能三个方面,对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进行了概括总结,为参政党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所以说,在历史任务和时代主题变化发展的趋势下,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和发展,在当前这一历史阶段,就是要建设成为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三)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必须与执政党建设相适应

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巩固和发展,既取决于中国共产党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提高,也取决于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和民主党派成员素质的不断增强。新型政党关系在于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共同进步,统一于多党合作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进程中。作为与共产党长期合作、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参政党,就应该具有与共产党相匹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参政意识和监督水平。然而,在现实政治中,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力度与共产党的建设存在一定差距,“同中国共产党的自身建设相比,执政党建设理论已经形成比较完整和相对成熟的学科体系,而民主党派成为参政党以后,由于种种原因,对参政党建设的规律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对参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和了解还处于比较初步的阶段。参政党自身建设的理论还不成熟,处于研究和探索的阶段”[2]。以此而言,推动多党合作事业的健康发展,建设与执政党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相适应的高素质参政党已势在必行。民主党派要学习借鉴执政党建设的成功经验,建设成为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提升参政能力,形成与执政党的执政能力相适应的良性互动的局面。

三、建设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着力点

如何建设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是理论界和实践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需要明晰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这一概念的具体指向,才能在建设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工作实际中找准方向。

(一)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两个方面

如何建设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民主党派在实践探索中取得了一些经验,形成了一些富有特色的地方模式。同时,理论界亦进行了卓有成效的讨论。有研究者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素质参政党在于“六种意识”,即“参政党为着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起码应当增强政党意识、政治意识、参政意识、学习意识、实践意识、改革意识,才有利于跟上伟大时代的前进步伐,不辜负执政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参政党的殷切期望”[3]。也有研究者认为,高素质参政党以纲领的科学、理论的成熟、机制的健全、会员素质的提高以及社会影响的充分发挥为主要标志,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四个特征”标准,即“有成熟的理论、有健全的制度、有优良的传统、有优秀的人才”。这一观点认为,成熟的理论在于较强的独立性、系统性、指导性、时代性,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坚定的基础,是高素质参政党的主要特征;健全的制度在于制度具有系统性、权威性;优良的传统是建设高素质参政党的精神基础;优秀的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也是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支柱,要建设高素质参政党,必须有一大批优秀的人才,优秀人才大致可以分为旗帜、旗杆、旗座三类。[4]还有研究者认为,从胜任力的视角来对高素质参政党的内涵进行把握还远远不够,对高素质参政党内涵的把握还要立足于参政党功能分析,结合高素质参政党的评价标准来进行,基于这一认知,提出了高素质参政党的两个重要评价标准,即功能的实现程度和功能实现方式的合法性,在此评价标准下,所谓高素质参政党,“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具有相对独立的参政地位,具有良好政治品质和政治技能,具有良好的适应性,能够适应国际国内环境尤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要求,在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在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中起到有效的协商、监督及管理等实质性作用的民主党派”[5]。

以上几种观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不管是“意识论”、“特征论”还是“功能论”,都从某些方面揭示了高素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部分内涵。以“意识论”而言,其侧重于从政治文化的层面讨论高素质参政党的具体内涵,则势必使论述显得单薄,因为,从政党的核心价值及内在功能来说,政治文化仅仅是其中一个方面,更为重要的是,从“结构—功能”的视角来看,一定的政治结构更具有决定性意义,政治文化只是处于从属地位的外在特征。因此,“意识论”尚不足以全面准确界定高素质参政党的核心内涵。以“特征论”而言,其从政党的构成要素来探讨高素质参政党的具体涵括,则难免挂一漏万。而且,从某种程度来说,这一观点忽视了构成要素背后的决定因素。同时,即便在这几方面要素完全具备的条件下,这也并不必然意味着政党在实际政治生活的运转中一定能够发挥相应的作用,毕竟,政党在政治运行中的功能作用取决于一定的政治结构及政党制度。以“功能论”而言,认为“功能的实现程度和功能实现方式的合法性”既体现了政党的内涵,也反映了高素质的具体标准,不可否认,这一观点能从结构和功能的双重角度来观察高素质参政党,揭示高素质参政党的内涵。但是,“功能的实现程度”这一论点既失之于模糊亦难以具体量化评价,未能将高素质参政党的鲜明特色反映出来;“功能实现方式的合法性”则只是高素质参政党履职尽责的必要前提,而非判断高素质参政党的评价标准。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建设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既要揭示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应有之义,又要反映高素质的具体内涵。为此,建设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把握两个方面,一是代表性,二是专业性。以代表性而论,在于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政治属性;以专业性而论,在于揭示高素质的具体内涵。

从代表性而言,中国共产党的报告、政策等文献明确指出,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决定了其作为现代政党的功能,在于代表这部分群体的利益和声音。《中国政党制度》白皮书明确指出:“中国多党合作制度能够有效反映社会各方面的利益、愿望和诉求,畅通和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协调利益关系,照顾同盟者利益,从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利益表达,是中国政党制度的功能和价值的重要方面。从这个层面来说,代表性是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重要方面,没有代表性或者代表性不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无从谈起,遑论高素质。当然,也有观点认为,不能用代表性来表述民主党派的政治属性,因为,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的一个重要原则在于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的利益。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统一战线各方面成员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具体利益差别日益明显,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的利益,越来越成为我们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为此,确认民主党派的代表性就是照顾同盟者利益的一个具体体现。可以说,民主党派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爱国者——这部分群体,受执政党和参政党的双重代表,使这一部分群体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反映,从而在统一战线的实践中,同盟者利益得到更好的实现和维护。所以说,代表性是民主党派的政治属性,也是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从专业性而言,民主党派历来具有精英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民主党派的成员构成,充分体现了专业性的特点。此外,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提出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时,尤其强调要“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从政策导向层面来看,民主党派承担着“智囊团”的功能。以此而言,专业性也应该成为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衡量标准,没有专业性或者专业性不足,则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将成为无本之木。专业性是民主党派的实践属性,是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体现高素质的具体内容。

代表性和专业性是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两个方面。只有兼顾代表性和专业性这两个方面,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框架下,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和维护稳定这五个功能才能得以充分实现,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才有所指向。

(二)建设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着力点

建设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就是要从代表性和专业性两方面着手,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反映所联系群体的声音,以凝聚共识;更好地发挥智力密集的优势,优化决策,服务发展。

1.加强代表性建设,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自身定位。反映社情民意作为推进政党协商的基础工作,是代表性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发挥民主党派成员位置超脱、联系广泛的优势,大力拓宽信息渠道,广辟信息来源,积极反映社情民意,要把加强代表性建设与增强参政议政能力、促进参政党职能作用的发挥结合起来。代表性建设要体现在参政议政工作中,要体现在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和维护稳定中,要着眼于社会现实,着眼于我们要解决的具体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保持民主党派的特色和优势。新时期新阶段,民主党派成员在代际变化中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具体来说,新一代的民主党派成员,“其结构呈现出年轻化、基层化、社会化的特点,党派成员平均年龄降幅明显,新社会阶层人士占比显著,中上层人士降幅明显,成员结构出现重大变化;成员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的多元化趋向显著,同时政党角色意识更趋强化,参政党意识更趋深入;从领导人特质来看,因应民主党派工作和多党合作的进一步制度化、程序化,其领袖特质由传统型向法理型过渡”[6]。面对新时期社会结构的新变化,民主党派在发展成员的过程中出现了交叉发展的趋向,一定程度上存在趋同化现象,民主党派的特色越来越不明显了。为此,民主党派要突出代表性,就要继续保持自己的特色,在组织发展中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按照各自分工的范围和对象,保持自己的特色和优势;要正确处理好多数与少数的关系,不能改变自己的主体,过分扩大分工的范围和对象,失去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在发展新阶层人士尤其是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问题上,要严格把关,不能因一些利益冲动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充分考虑到民主党派各自的特点,从实际出发,服从多党合作这个大局。

二是创新发展党派代表人士与所联系群体的联系机制。在新形势下,必须建立健全党派代表人士与所联系群体的联系机制,开展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活动,使党派代表人士通过各种方式密切同所联系群体的联系,广泛接触基层,多渠道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使群众的愿望和要求能够得到及时的表达,为党和政府决策和改进工作提供广泛、真实的信息。要规范联系内容;要真诚听取群众意见,敢于真实反映群众呼声,勇于直面热点难点问题,服务党和政府决策大局。要注重联系活动的效果,确保这一联系机制能将特定群体的声音和诉求纳入决策程序之中,在参政议政活动中切实反映党派的主张。

2.强化专业性建设,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特色优势。从专业性建设着手,就是要发挥民主党派智力密集的优势,突出民主党派的专业特色,提升参政党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民主党派能否履职尽责,取决于其参政能力是否与其参政职能相匹配。如何进一步加强专业性建设,提高参政能力,是事关高素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重大课题,值得全体民主党派成员深入探讨和研究。具体来说,强化民主党派专业性建设,凸显民主党派的专业优势,总结实践经验,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模式,一是以具体问题为导向,实行项目制,组建民主党派人才库;二是以专业为导向,按照专业领域划分,组建民主党派智囊团。第一种模式,适用于专项性政党协商活动,针对具体议题、具体参政议政项目,跨领域、跨学科、跨专业,发挥组织化优势,组成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的课题组,从多层次、宽领域、广视角论证具体问题,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服务。第二种模式,则侧重于随机性政党协商活动,以专业为基础,集中治理资源,在优化党和政府决策中发挥专业特长。当然,还可以在实践中因地制宜,创新模式,以便民主党派的专业性优势得到更加充分地呈现。

民主党派能否建设成为适应新世纪要求的高素质参政党,关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关系到政党协商的健康发展。民主党派要在“四个建设”中提升“五种能力”,突出其代表性和专业性,使代表性和专业性得到同步提升,才能达成建设目标。

参考文献:

[1]袁廷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提出、内涵及意义[M].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02).

[2]张玲.建设高素质参政党需要把握的几个关键点[M].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2,(03).

[3]徐宗俦.增强六种意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素质参政党[M].贵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01).

[4]唐明远.试论高素质参政党的四个特征[EB/OL].中国民主促进会,http://www.mj.org.cn/zsjs/content/2012-03/13/content_21989.htm,2012-03-13.

[5]王彩玲.关于高素质参政党的理论探讨[M].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04).

[6]王相红,肖建平.民主党派成员代际分类探析——以湖北省为例[M].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04).

责任编辑:贺俊春

[收稿日期]2016-02-24

[作者简介]肖建平(1981—),男,湖北天门人,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教师。

[中图分类号]D6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803(2016)02-00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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