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语义强度的差别与力动态系统

2016-03-16 03:54张东赞

张东赞

(外交学院 基础教学部,北京 100037)



“让”语义强度的差别与力动态系统

张东赞

(外交学院 基础教学部,北京 100037)

摘要:“状态是位置,变化是运动,原因是力”构成了人类的一个基本隐喻。“让”具有的[包裹]语义特征是内力和外力存在的基础。“让”的不同义项在语义强度上呈现出[使令]>[容许]>[谦让]>[承受]这样的一个语义链,这是由于事物所受外力和事物维持自身状态的力之间力量的消长造成的,这一语义差别是造成其不同句法功能的重要条件。

关键词:“让”;力动态系统;包裹义;语义强度

一、引言

《辞源》、《现代汉语词典》等辞书对“让”的义项归纳不尽相同,从三个到十几个不等。这与辞书编排目的与体例有一定关系,也反映出“让”的语义的丰富性和复杂性。就功能而言,目前学界比较统一的看法是把“让”分为动词“让1”和介词“让2”。

对动词“让1”来说,可以大体归纳为“使令”、“容许”以及“谦让”等义项;“让2”表示的是“承受”义,是被动标记。*屈哨兵:《被动标记“让”的多角度考察》,《语言科学》2008年第1期。暂且不论“让”的词性,就语义来说,“让”的不同义项之间其语义强度呈现出等级差别:[承受]<[谦让]<[容许]<[使令]。例如:

(1)安妮小姐,您说什么呀,我都让您弄糊涂了。(《高产作家的秘密》)[承受]

(2)说到这里,他又补充说:“别的那些工厂的房子,也都是农民自动让出来的。”(《一副美丽的图画》)[谦让]

(3)与其让它睡大觉,还不如欣然卖之,以换取自己有价值的东西。(《大学生的经商热》)[容许]

(4)你赶回临邛城里,回禀县令,就说这犯人的案子由我审理,让那官儿带了印绶火速赶到火井乡。(《九顶山轶事》)[使令]

在该组句子中,“让”作用对象的自身状态在外力的影响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其中,[承受]、[谦让] 、[容许]、[使令]表现出主体对客体的影响逐渐增强。为什么“让”的不同义项之间有这样的联系和差别。本文基于“状态是位置,变化是运动,原因是力”这一人类基本隐喻来分析“让”的不同义项之间的关联性。

二、“力”的来源

《说文解字》:“让(讓),从言襄声。”据金文,人手里拿着农具在地里挖一个个小洞,放进种子,然后再盖上土,这就是“襄”。因此,“襄”隐含[包裹]这一语义特征*“让(讓)”以及从“襄”得声的字族所具有的[包裹]义是受导师许嘉璐先生上课时的讲义启发,若有偏差即是笔者理解有误。。为了说明这一语义特征,我们以从“襄”得声的字族进行验证。

壤,《说文解字》:“壤,柔土也。从土襄声。”“壤”作为地之表含有“包裹”之义,后又引申出“凿地出土”之义。瓤,《正字通》:“瓤为瓜中实。瓤为果壳所包裹之物。欲取其瓤,需去掉包裹在外的壳。”如西瓜瓤、秸秆瓤等。囊,《说文解字》:“橐也。从口省,襄省声。橐,口袋也。”其“包裹”义更加明显。镶,《说文解字》:“作型中肠也。从金襄声。”段玉裁注:“镶,铸器之法。”“型中肠”形象地说明了“镶”的特点。现代汉语中有词语如“镶玻璃”、“镶牙齿”等。攘,《说文解字》:“推也。”又引申出“排斥”之义。“排斥”的作用在于维持事物自身内部状态的稳定。通过对以“襄”得声的“壤”、“瓤”、“囊”、“镶”、“攘”这一字族的分析发现,该组同源词均隐含[包裹]之义,这也是从“襄”得声的同源词的“义通”之处。[包裹]的作用就是避免事物自身免受外界影响从而维持自身稳定性,保持自身的状态即初始的位置。事物具有维护自身状态稳定性的一种内在的力,这种力和来自事物外部的力形成一对矛盾体。从受力者的角度看,[包裹]表现为维持自身的状态上;从施力者的角度看,[包裹]体现在打破事物自身原有的状态上。二力之间的差别造成了“让”在语义上的不同。

三、“让”在言域和行域中的表现

(一)言域中的“让”

“言”是用以实现某种意图的言语行为,如命令、许诺、请求、责备等。这些言语行为反映出说话人的某种意念。以言成事也是语言作为交际工具的重要功能。*沈家煊:《复句三域“行、知、言”》,《中国语文》2003年第3期。《说文解字》:“让(讓),相责让也”;《小尔雅》:“诘责以辞谓之让”。可见,“让”在言域中主要表示的是一种“责备”的言语行为。例如:

(5)司救掌万民之衺恶过失而诛让之。(《周礼·地官》)

(6)式客罢,让诸生曰:“我本不欲来,诸生强劝我,竟为竖子所辱!”(《汉书·儒林列传·王式》)

《说文解字》:“诛,讨也。”例(5)中“诛”和“让”是并列关系,二者都是言语行为。例(6)中的“曰”字更能体现“让”的言语行为,即以辞相责。当“让”表示言语行为时,其交际功能主要表示主体对客体所应担负“职责”的消极评说。当“让”表示言语行为时主要是以言辞作用于客体事物以期使其状态发生改变。

(二)行域中的“让”

“让”在古代汉语中除了表示言语活动之外,还可以表示行为活动。《玉篇》:“让,谦也。”《类篇》:“让,退也。”《字汇》:“先人后己谓之让。”从古人注释中可以看出,“让”在古代汉语中也可以表示行域中的事件。例如:

(7)推贤让能,庶官乃和,不和政庞。(《尚书·周书·周官》)

(8)衣食足而知荣辱,廉让生而争讼息,故三载考绩。(《汉书·食货志 》)

在例(7)中,“推贤”与“让能”都是先人后己的行为。例(8)中“让”也是先人后己的一种行为。当“让”表示“诘责”义时,它表示动作主体的一种积极主动的言语活动;当“让”含有谦让或者恭敬之意时,表示主体一种谦逊的行为。随着语言的发展,“让”在言域的功能逐渐淡化,在现代汉语中“让”表示“诘责”的用法已基本消失。“让”在行域中的用法却逐渐丰富了起来。其中,“让”用于兼语句和成为被动标记就是重要的表现。例如:

(9)大郎倦于戎务,就让他袭了职。(《二刻拍案惊奇》)

(10)安太太便让张姑娘上炕去坐。(《儿女英雄》)

(11) 好机会都让他赶上了。(《剧场外面的掌声》)

(12) 唉,连人类都让他们害苦了。(《招考》)

例(9)和例(10)是典型的兼语句,至少在明清时期,“让”就经常用于表示使令意义的兼语句中。在兼语句中,我们可以看到“让”体现出一种运动事件的特征。在“大郎让他袭了职”中,“他”是运动的主体,“袭了职”是一种状态的变化,这种变化可以看作运动的过程,即从“未袭职”这一起点到“袭了职”这一运动终点的变化。在这个运动过程中,“大郎”的影响是运动的动力,是使客体状态发生变化的外因。例(11)和例(12)是被动句,对于“让”作为被动标记的产生时间学界比较认同大约为清代。暂且不论二者产生的具体时间,就“让”的功能而言,它在行域中的用法是不断丰富的。[包裹]的作用在于维护自身内部的稳定性、维持原来的状态不受外力的改变。事物受到的外力和事物维持自身状态的力之间的关系使“让”在汉语中表现为不同的用法。

三、“让”与力动态系统

伦纳德·泰尔米( Leonard Talmy)认为,动态系统(force dynamics)是语言中重要的图式系统,主要包含以下几个要素:施力者(Agonist)、阻力者(Antagonist)以及两者互动的结果。基于Talmy对语言中力动态系统的观点,本文把“让”所涉及的力分别记为F和f。其中,F用于表示主体维持自身状态的以及主体对客体施加的力,客体维持自身状态的力以及客体对主体的影响记为f。二者之间的力量对比表现为F﹥f 、F≮ f (不小于)、 F﹤f。例如:

(13)哪吒听说,便立住了风火轮,让杨戩催马追赶。(《封神演义》)

(14)纵是我师长,也只好让你两剑。(《封神演义》)

(15)这样也便让那音乐俘获了。(《无形之相》)

在(13)中,F﹥f,整个事件呈现出运动事件的特点。在动作主体“哪吒”所施加外力的影响下,动作客体“杨戬”从一个状态过渡到另外一个状态。在(14)中,F≮ f,我们并不能判断二者之间力量的对比,主体和客体都保持自身原来的状态。在(15)中,F ﹤f ,在两个力的较量下,主体无法维持自身的状态,从“自由”状态变成了“音乐俘虏”。一般情况下,当F﹥f和F≮ f时,F主要表现为主体对客体施加的影响,并不表现出维持自身状态的力,f的作用则是维持客体自身的状态;当F﹤f时,F主要表现为维持自身状态的力,f则表现为客体对主体的影响。下面我们将对这三种情况逐一进行探讨。

(一)F﹥f:主体力大于客体力

当F﹥f 时,“让”既可以体现于言域,也可以体现于行域。二者之间有一定的差别。在言域中,主体一般凭借自身所具有的某种权力或者角色优势对客体进行责备,以期改变客体原来的状态。例如:

(16)赵王让李牧,李牧如故。(《史记》)

(17)况自劾奏,莽让况:“未赐虑符而擅发兵,此弄兵也。”(《汉书》)

(18)光让安世以为泄语,安世实不言。(《汉书》)

在这一组中,F主要体现为一种政治权力,即封建的等级关系。其中例(16)里的“让”表示的是赵王对李牧分内之事的一种主观评价,并期望他发生改变。例(17)是王莽对田况的行为的一种主观评价,其目的是要改变田况的某种行为。因此,当“让”用于“言域”时,虽然F﹥f ,但是客体原来的状态可以保持不变。

当F>f且“让”用于行域时,F常常表现为主体具有的某种权力或者由于自身的角色而使主体具有的某种角色优势以及某种功能优势。这些权力或者优势的存在可以改变客体原来的状态。这时f 主要表现为维持客体自身状态的力。

1.力量优势

力量优势指的是主客体之间力量或者势力之间的对比,这种力量对比可以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力量对比,也可以是某种支配关系。例如:

(19)美国鬼子来了,咱们女工上班路过美国兵营,美国兵就拦着我们开玩笑,不让我们走。(《加强对女工进行抗美援朝的思想教育》)

(20) 资本家宁肯让报纸在国外出版也不向工人让步。(《“繁荣”的另一面》)

(21)鱼儿的嘴巴不断一张一合,让水不断流过鳃瓣,鳃的毛细血管就直接从水中吸收氧气,呼出二氧化碳。(《海马》)

例(19)中动作的主客体之间是一种力量的对比,“美国鬼子”的实力大于“女工”的实力。因此,“美国鬼子”作为动作的主体可以改变客体原来的状态。例(20)中都动作的主体“资本家”对客体“报纸”是一种支配关系,可以决定它的状态。同样,例(21)中主体对客体也是一种支配关系。

2.角色优势

角色优势指的是在人的交际领域中,主体因角色的原因被赋予了一定的优势从而可以改变客体原来的状态,这种角色优势有时还表现为一种权力优势。例如:

(22)婆婆让儿媳为孙子准备好吃的。(《烧不掉的故事》)

(23)孟明让爸爸检查完作业,便上床躺下了。(《一顶奇怪的帽子》)

在婆媳关系中,“婆婆”往往被赋予一定的角色优势。在(22)中,“婆婆”作为动作的主体可以让客体“儿媳”的状态发生改变。在有些情况下这种角色优势是可以变更的。“儿媳让婆婆为孙子准备好吃的”也是成立的。同样,例(23)中,我们也可以改为“爸爸让孟明检查作业”。在有些情况下,这种角色变更是不允许的。例如:

(24)经理让员工们加班。

(25)老师让同学们明天一早到学校。

在例(24)中,“经理”和“员工”之间的角色关系,决定了经理可以改变员工原来的状态,即从“正常工作”到“加班工作”。同样,例(25)中,在师生关系中,教师处于主导地位。因此,在这一组句子中,“经理”和“教师”的角色优势实际上是一种权力优势。

3.功能优势

功能优势指的是事物自身所具有的某种功能,可以改变客体的某种状态。例如:

(26)酒让人真实,也让人玄虚;酒给人豪爽,也给人客气。(《闲说张一弓》)

(27)生活虽让张德寰吃了不少苦头,但他很少消沉,更多的是奋起。(《一位工程师的命运》)

在例(26)和例(27)中,“酒”和“生活”作为动作的主体,其自身所具有的功能导致了客体状态的变化。

对于以上几种情况,不论动作主体具有力量优势还是角色优势或者功能优势,“让”在语义上都表现出一定的“使令”义,可以导致客体原来状态的变化,从而呈现运动事件的特点。

此外,当F﹥f时,“让”还可以表现为“允许”义。这种情况下F可以表现为实力优势、角色优势或者功能优势。例如:

(28)毕竟富翁让他走了,两个丫头随着。(《初刻拍案惊奇》 )

(29)黛玉道:“你们只管吃去,让我自己斟才有趣儿。”(《红楼梦》)

例(28)、(29)的客体都有一种运动的趋势,不过客体维持这种运动趋势的力f

(二)F≮ f :主体力不小于客体力

当F≮ f时,即动作主体所具有的力不小于客体维持自身状态的力时,“让”显示出一种“谦逊、谦让”义,这种行为主要发生在人际领域内。这体现出主体和客体在某个领域内的力的较量,力量对比的结果往往导致矛盾的调和。例如:

(30)张老大爷你也不必搭话,只把车拢住,这算让他一步。(《儿女英雄》)

(31)情仙对父母道:“我如今无以为报,情愿让正室与他。”(《风流悟》)

(32)即写一经帐与他道:“若绝买,实价要八百两,倘一并现银,再让他四五十两也罢。”(《风流悟》)

在这一组句子中,“让”带了双宾语,其中直接宾语“一步、正室、五十两”均表明了动作主体谦让的具体领域。另外,当F≮ f时,“让”还可以用于兼语句。如:

(33)姐姐让小明先吃。

(34)徒弟让师傅先过桥。

在(33)中,“让”的主体“姐姐”和客体“小明”都有相同的运动趋势“走”。但是结果是双方均可以保持原来的状态。同样对于(34)来说也是相同的情况。通过以上两组情况我们可以看出在F≮ f的情况下,主体往往表现为一种礼让的行为,因此,双方的状态都没有因对方的力的作用而发生改变。

(三)F﹤f:主体力小于客体力

当F﹤f时,即主体维持自身状态的力小于外在的作用力时,主体的状态一般会发生变化。根据维持自身状态的主体的情况,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有生命的主体;一类是无生命的主体。对于前者来说,其维持自身的状态的力较小,后者可以视为没有维持自身状态的力。例如:

(35) 可惜连村子都让飞机炸平了,只剩下高高低低的烂泥巴塘。(《迷路》)

(36)“呜呜,”雪杉哭着说,“都怪我没听大伙的提醒,半岛让兔子霸占了。”(《神奇的自卫战》)

在这一组句子中,“村子、半岛”作为无生命的个体,在客体“飞机和兔子”所施加的外力作用下,二者的状态都发生了变化:村子从“完好”变成了“废墟”,对于半岛而言,其归属问题则发生了变化。我们再看一下当主体为有生命个体的情况,例如:

(37)一个教授怎么让那些不正经的人给戴上三尺高的高帽!(《凳子上的实验心理学》)

(38)宠儿就这样让当父母的亲手缔造了,学校与家庭的距离并没有隔断家庭与宠儿的联系,反而使宠儿更为家庭中父母所牵肠挂肚。(《人与社会的探寻》)

对于以上两组句子来说,主体在外力的影响下无力维持自身原来的状态而发生改变,“让”从语义上含有承受义,在语法上功能上则成为一种被动标记。关于“让”表示被动语义产生于役使结构的观点基本为学界所接受。只是各家在解释上有不同的观点。太田辰夫认为,“役使也用于被动是因为意义上有难以区分的场合,役使与被动的区别不在于客观事物自身,而在于主观判断”*太田辰夫:《中国语历史文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我们可以理解为是对于同一个概念内容其识别的方式或者角度不同而引起的。

四、余论

“包裹”既可以是维持事物自身的状态,也可以是打破事物自身的状态。就“让”来说,动作的主体和客体之间存在一定的力量对比。[使令]、[容许]、[谦让]、[承受]反映出了动作的主客体之间力量的变化,从而使“让”表现出不同的语法功能。基于“状态是位置,变化是运动,原因是力”这一人类普遍的隐喻系统,我们认为“让”的不同用法实际上就是客体和主体之间力量较量下所体现出的不同的运动事件。运动事件的研究不再限于具体的物理领域,而是可以延伸到社会领域及人际领域。

(责任编辑:袁宇)

“Rang’s ”Differences in Semantic Intensity and Its Force Dynamic System

ZHANG Dong-zan

(DepartmentofBasicCourseTeaching,ChinaForeignAffairsUniversity,Beijing100073,China)

Abstract:That “the state is the position, while the change is the movement, and the reason is the force” constitutes a basic metaphor of human beings. The semantic feature of “rang”—inclusion—is the basis for both the internal force and the external force. The semantic chain inclusive of “causative”, “permission”, “humility”, and “endurance” as manifest in different meanings of “rang” pursuant to varying semantic strength arises from the flow and ebb of the power between the external force acting on the things and the power utilized by things to maintain their own state. Such a semantic difference is the important premise for diverse syntactic functions of “rang”.

Key words:rang; the dynamic system of force; inclusion;semantic intensity

中图分类号:H1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5310(2016)-01-0120-05

作者简介:张东赞(1982- ),男,山东泗水人,外交学院基础教学部讲师, 文学博士,主要从事现代汉语句法学、对外汉语教学研究。

收稿日期:2015-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