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城镇化研究
——基于进城农民工问题

2016-03-16 02:01
环球市场 2016年36期
关键词:城镇化农民工城乡

田 莉

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以人为本城镇化研究
——基于进城农民工问题

田 莉

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改革开放至今,伴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中国城镇化经历了一个起点低、速度快的发展历程。中国利用30多年的时间走过了西方国家将近百年的城镇化历程。本文探讨了农民工在新型城镇化中的作用,分析了中国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了针对性措施。

以人为本;城镇化;统筹城乡

一、引言

农民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本质要求,实现从农业到非农业的生产方式的转变,从农民真正转化为市民。

农民从事非农职业化工作是城镇化的现实起点。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作为行动主体的农民,让进城农民走上非农职业化道路,不再以传统农业生产作为谋生职业,是新型城镇化的现实起点。起点与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城镇化促进了产业聚集,大量专业化人才和资金集中在一起,为工业化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各类社会公共基础服务越来越完善,也为其奠定了基础;同样,随着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大量农村劳动力聚集城镇,进入非农行业,加快城镇化的步伐。

城镇化的最终要求是进城农民向市民的角色转变。市民角色转变涉及生活方式、身份认证、思想观念、社会公共待遇等方面的转变。生活方式由散漫、无序向紧凑、有序转变,人际圈由以血缘、地缘交往为主向以业缘为主转变;城镇化对农民的思想观念进行了革新,是农民真正过上现代化的生活,拥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还应有相应的素质修养和文化水平的提高;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要求进城农民能够和城市居民享受一样的社会服务和公平待遇,只有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才能真正的由农民转化为市民。

二、城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盲目提高城镇化率。城镇化是一个“自然发展的历史过程”,欲速则不达。改革开放后,中国城镇化快速发展,从1978年的17.9%达到了2014年的54.77%,出现了城镇化的大跃进,“被城镇化”、“见物不见人”、城市病等问题不断突出。

城镇化发展偏离人的自身需求。农村人口流向城镇是城镇化发展的基本要求,因此,农村剩余劳动力在是否进城问题上作为决策主体进行决策,决策的结果受目前进城农民生活状况等因素决定。而目前不少地区的片面城镇化,使得进城农民的就业得不到保障,无法完全享受城市居民的福利待遇,无法在城市中立足,出现大量的城镇棚户区,另一方面,城市中又有大量闲置住房、烂尾楼、“鬼城”等新开发区,严重偏离了人的自身需要。

新型城镇化的质量不高,“准城镇化”现象明显随着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产业不断向城市集中,城区土地不断扩张,由于城市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普遍较低,加上二元体制的约束,造成人口与产业集聚也不协调,另外大量外出农民工有较大的回流空间,需要更长时间把“农民工市民化”作为突破口,从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推进改革,促进不完全城镇化向深度城镇化转变。

城镇的公共服务设施落后,学校、医院、广播电视等设施水平差,文化站、影剧院、体育馆、图书馆、公园等文化娱乐设施十分缺乏,城镇居民的文化素质和观念行为还不适应城市社会的要求,城镇的文化、科技、教育的建设急需加强。

三、推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对策措施

(一)确立人在城镇化中的主体地位

城镇化首先要明确以什么样的理念来指导其发展,摒弃传统的土地城镇化,不再只靠建城卖地来促进经济增长,高效利用土地,通过产业支撑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财政收入,真正市民化;走出一味建设高楼大厦的误区,将重心转移到人的生活质量的提高。

(二)切实保障农民的各项权益

改革土地制度,增加农民财政收入。土地是农民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土地问题也是城镇化发展中的焦点问题。许多地方政府在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过程中,不尊重农民的话语权,使其失去了在利益分配中的表达权,从而失去了土地的所有权。在土地制度改革中,我们要让农民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土地流转中,让农民带着“土地资产”进城。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使农民享受与市民同等的待遇。自1958年《户籍登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户籍制度,将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户籍分割开来,形成农业和非农业两种性质不同的户口,中国二元化结构的户籍制度便由此诞生。不同性质的户口,承担着不同的义务,享受不同的权益,附加在户籍制度上的社会福利待遇,城乡居民有着巨大的利益差距,致使农民相对于市民而言,承受着不平等的发展机会。

改革就业制度,保护农民工权益。充分就业是实现城镇化的终极目标,也是经济增长的目标之一,推进人的城镇化着力于农民工市民化,一个人能否在城市中真正立足,生存是最重要的,只有有生存的资本,才能发展自己的才能,真正投身到城市的基础建设中。

(三)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

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城镇化科学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着力于打破城乡二元化结构,对加强城乡经济社会的联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首先,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目前,我国在城乡规划上实施不同的方案,区别对待,施工标准也不同,要把城乡规划放到统一的节奏上来,摒弃城乡规划中重效率轻公平、重土地轻民生、重城市轻农村等不公平现象,实现城乡协调有序发展。其次,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加大第二三产业资金、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在农村的投入,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同时,进一步放宽农民工进城定居的门槛,为农民更好的融入城市提供条件。最后,统筹城乡管理制度,完善城乡一体、高效有序的管理机制,实现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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