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解释的法律文化

2016-03-16 21:02彭丽娟
文化学刊 2016年7期
关键词:商法商事关联度

彭丽娟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法律文化】

商法解释的法律文化

彭丽娟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法律文化对法律制度具有隐形的穿透性,对包括商法在内的部门法律具有重要影响,特别是商法的解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笔者从商法解释与商法基本原则之间的矛盾点出发,以法律文化为基础,提出“商法解释关联度”这一全新的程度性概念,并试用此概念对矛盾点进行诠释。

法律文化;法律解释;商法关联度

一、法律文化突显法律制度的冲突

法律文化,是任何一个学者要给我国法律制度和体系做一个全面而又深刻的归纳时所无法绕过的话题。关于我国的商法解释,很多学者给出了不同的见解,但从法律文化的角度出发,我国的商法解释在某种程度上仍存在冲突。[1]基于此,笔者将以商法解释与商法基本原则之间的矛盾为切入点,以法律文化为基础探讨商法解释与社会现实生活的关联。

法律规则具有抽象性、有限性等特点,这些特点使法律解释的存在具有某种程度上的必然性,甚至有学者提出,“从理论上看,没有法律解释的社会可能是一个专制的社会”[2]。商法解释是对商法法律规则的一种延伸,是商法向社会现实生活深入的一种方式,是对一些无法直接运用商法解决的现实问题而提供的另一种办法,也是一种具有控制性质、规制性质的举措,是对更多的实践性问题提供的框架性、延伸性的限制。

法律的基本原则往往具有“深入骨髓”式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在商法的基本原则中,交易简便、快捷的原则具有比较一致的认同性,这意味着商法趋向于采用简便、易于交易,这种趋向使人们产生另一种倾向性:与规制性相反的自由性倾向。进一步考虑,商法基本原则的背后是商法核心价值的支撑。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力求快速、频繁地交易。这种核心价值的存在,使商法趋向于简便性、快捷性。[3]

论述至此,以法律文化的统一性为基础,我们可以发现冲突的所在。商法的解释,是一种向社会现实生活控制的延伸;商法“交易简便、快捷”的原则,是对束缚的一种挣脱。这两者之间的冲突使商法的解释与社会现实生活存在某种程度的错位。

二、商法解释关联度

笔者提出一个新的概念,即商法解释关联度,是指在商法范围内能反映商法解释与商法所调整的商事关系之间的关联程度的概念。进一步论述之前,我们需要对此新概念的外界范围进行初步界定。首先,商法的解释关联度不同于社会学家涂尔干所使用的社会关联,商法解释关联度限于商法调整范围内,关注的是商法解释与社会现实生活之间的关联程度。其次,商法的解释关联度不同于现代乡村学者贺雪峰提出的村庄社会关联。此处的关联度,落脚于法律制度与法律制度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上,两者之间有着本质区别。商法解释关联度,具有新颖性和独特性。

作为一个全新的概念,商法的解释关联度还具有不可不探究的特点。第一,商法的解释关联度是一种程度性概念,这意味着此概念的定位是在描述某种事物发展或达到的状态或水平,其“状态或者水平”往往介于“完全是”和“完全不”之间某个点上。第二,商法解释关联度以商法的解释为基础。“法律解释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对法律意义的理解和说明”[4],商法解释是对商法的进一步扩展和延伸,此概念建立在商法的解释之上。第三,商法的解释关联度指向社会现实并与社会现实相连接。“在法律解释活动中,几乎每明确一个弹性条款或者含糊概念都离不开使概念呈模糊或弹性的法律事实”[5],商法的解释是为了更好地解决现实性问题,其指向性相对明确。

三、解释关联度的基本因素

影响商法解释关联度程度变化的因素很多,可以法律文化为导向,通过探讨最为主要的几个因素,以此解剖此概念的影响性轨迹与变动性脉络。影响商法解释关联度的主要因素有三个:商法解释的延伸程度、商行为的多样化程度、商事主体对商法解释的规避程度。

其一,商法解释的延伸程度是影响商法解释关联度的重要因素。法律解释在某种意义上而言,是以法律规则为出发点,向现实中的案件进行延伸。其二,商行为的多样化程度是影响商法解释关联度的重要一环。商行为的多样化程度越高,商法的解释就越难以对其进行规制,由此,商法的解释关联度便会减弱。而且,商行为的多样化会衍生出商行为的新生化,即某些新类型的商行为出现等情形,这可能会导致商法解释关联度进一步减弱,反之亦然。其三,商事主体对商法解释的规避程度是影响商法解释关联度不可忽略的关键。有学者言,社会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只依赖一个制度,而需要的是一套相互制约和补充的制度。[6]如果某些商法解释并不能适合商事主体的要求,商事主体的趋利性,可能会让商事主体对商法解释进行规避。如果选择对商法解释进行规避,那么商法解释关联度就会减弱。

这三个影响因素之间,并没有绝对的某一种因素会长久性地对商法解释关联度起到决定性作用,反而多种影响因素共同作用往往是最为主要的状态。法律文化对法律制度的冲击,难以进行概括性表述,以商法解释如此具体化的概念来描述,更具有清晰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1]陈金钊.法律解释及其基本特征[J].法律科学,2000,(6):30-38.

[2]范健.商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9-10.

[3]王建文.我国商法的核心价值:逻辑展开与实践应用[J].法学杂志,2012,33(1):73-80.

[4]武飞.法律解释:服从抑或创造[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11.

[5]陈金钊.法律解释的哲理[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59.

[6]苏力.制度是如何形成的[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55.

【责任编辑:王 崇】

D913

A

1673-7725(2016)07-0197-02

2016-05-05

彭丽娟(1990-),女,山东潍坊人,主要从事行政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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