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眉
(四川警察学院管理系, 四川 泸州 646000)
再论中国“公共领域” 的机遇与挑战
杨 眉
(四川警察学院管理系,四川泸州646000)
摘要:在步入全民网络时代的当下,需要公共领域平台熔炼公共智慧、铸造理性精神以及培育实践能力。 对于“公共领域”而言,网络时代因其技术革新获得了网络匿名性、超时空性、参与的广阔性和多元化以及超强的互动性等优势,但也存在“合法性基础”的身份困境,面临着诸如“数码鸿沟”、“大众理性”和网络信息快餐化等新的挑战。
关键词:网络时代;公共领域;适用性
2015年2月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了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6.4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7.9%,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5.57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人群占比提升至85.8%。互联网普及率的省间差异从1997年的3.37下降到2014年的0.24,显示我国在推进互联网全面普及的工作上取得显著成效[1]。
一、中国语境下“公共领域”的适用性问题
“公共领域”起源于西方社会,尤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提出“公共领域”概念,指的是“介乎于国家与社会(即国家所不能触及的私人或民间活动范围)之间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地方。”“公共领域”位于政治权力之外,又是一个与私人领域相对的独立空间,最重要的特征在于其独立于政治权力的公共交往和公众舆论,它不仅是政治现实的批判力量,也是政治合法性的基础[2-3]。
2002年李怀在《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及其现代启示》一文中指出“中国到目前仍然没有形成自己的‘公共领域’,这主要与中国社会的历史传统和市场经济的发育水平不高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