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心学的美善关系探析

2016-03-18 23:02
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5期
关键词:美善心学王阳明

周 玲

(贵阳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5)

王阳明心学的美善关系探析

周 玲

(贵阳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5)

“致良知”是王阳明心学中兼具审美与道德修养意义的形式结构,在此结构中,作为主体的“良知”所呈现于心的知情意结构差异,客体层面则依次呈现为事物、意象与“良知”自身的不同演变,由此“致良知”呈现出“心——事物”,“心——意象”和“良知——良知”三个层次,对应于此,王阳明心学的美与善表现出美善并行、美对善的超越、美善合一三种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关系形态。

王阳明;心学;致良知;美与善

笔者拟立足于王阳明心学“致良知”这一审美与道德修养共享的形式结构,通过对“致良知”中主客体结构演变的解析,以期对王阳明心学的美善关系及其层次作进一步的梳理与探讨。

一、“致良知”与美善同构

尽管学界对王阳明心学的道德与审美思想的理解尚有不同层面的分歧,但众多学者颇已达成共识的是,在王阳明心学中,“良知”是兼具美与善义蕴的基本范畴,而“致良知”则是审美与道德修养所共享的形式结构。在这一结构中,作为“心之本体”的“良知”内在地制约着道德与审美主体,而“良知”的不同呈现形态则又构成了审美与道德践行的对象,即客体。主体与客体的对立与统一的关系变化,是推动“致良知”在伦理、思辨及体验不同层次呈现不同的道德与审美意义的原动力,也构成了我们探究王阳明心学中美善关系及其层次的基础。

就“致良知”的主体而言,“良知”的本体性会体现于形而上与形而下两个层面,贯穿于道德与审美活动的始终。层次形成的差异在于,在形而下层面,“良知”会体现于心,与心之知、情、意的彼此关系的调整紧密相连。在形而上层面,“良知”不再受缚或牵制于理性、情感或欲望,而直接纯化为自身。也就是说,从心到自身,是“良知”在主体范畴运动的基本轨迹。

就“致良知”的对象或客体而言,形而下层面,“良知”首先呈现于可见可触的外在经验事物之中,其次则进一步呈现于可思可辨的意象,意象虽然依托于经验事物,但通过抽象而对经验事物具体特征进行消解。形而上层面,作为客体的“良知”,直达“万物一体”之境,与主体一样直接呈现为自身。也就是说,由事物而意象,由意象而良知,是“良知”在客体范畴由外而内,由离而合的演变。

以主体与客体关系为依托,“致良知”这一道德与审美所共享的形式结构,分别形成“心——事物”、“心——意象”与“良知——良知”三个可以区分的层次。与此三层次相对应,王阳明心学中的美与善形成美善并行、美超越于善及美善合一的关系形态。以下将结合这三个层次具体论述王阳明心学中的美善关系。

二、“心——事物”与美善并行

首先,从字源上探究,善与美是具有相通之意的。善,从言从羊,《说文》认为:“善,吉也”,有“完好、共同满足、吉、美好、善良、慈善” 之义。《说文》对美的注释是“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来源于好吃、味美。在孔子那里,美善并行相通,故他说“君子成人之美”。

在心学中,“心与事物”这一层次,则突出地表现了美善并行的关系形态。

“‘随处体认天理’之说,大约未尝不是,只要根究下落,即未免捕风捉影,纵令鞭辟向里 ,亦与圣门致良知之功尚隔一尘。”[1]201此处王阳明所要表达的是,尽管“致良知”,也就是说审美与道德践行离不开处事接物;但若仅仅停留在与事物的交接之中,则可能形成向外逐物攀缘,有悖于儒家宗旨。且不说二者都流于表层之态,也容易形成善对美的压抑。

美善并行,并非意味着在此层次上,美与善是同一,或者审美活动与道德践履是同步的。此时审美与行善都展开于具体的接物处事之中,作为审美对象的事物,彼此间差异依赖于知的作用。就“良知”所内蕴的知情意结构中,知与情、意二者尚处于对立状态,而知与情对立之态更为显然。

三、“心——意象”与美对善的超越

作为阳明心学中最核心的“良知”概念,虽然渊源于孟子,但略显差异的是,孟子所持“良知”,主要讨论道德修养,虽然也有学者认为其不乏美学色彩,但在孟子那里,美善关系十分含糊却是可以肯定的。然王阳明通过对“致良知”的主体客体的变化所阐发的美对善超越的阐发,则使“良知”具有了更加明显也更加深邃的美学意蕴。

美对善的超越是“致良知”这一形式结构进一步发展的结果。在此阶段,作为客体的“良知”所呈现的不再是具体的事物,而是意象。所谓“闲观物态皆生意”[1]717,意象则是意识所成之象。意象营构的基础是情感与意志,若无情感,意象只是干瘪而毫无美感的抽象符号;若无意志,意象也只会是呆板而无生机的,更不可能彼此联系并构造出意境。尽管此层次中,理性仍然会参与其中,如判别不同意象或意境的差异,但其地位已退居其次。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我们仍用心来表述“良知”所体现的主体,但此心已非彼心。差异在于知情意三者的关系调整,面对意象,情感与欲望不再像面对经验事物那样,只是理性的对立面,或者只是对“良知”的遮蔽。也就是说,随着客体对象的转变,心之情与意已经成为知的协调力量并积极发挥作用,相对于先前处于理性的约束、控制和主导地位而言,它们获得了对自身的超越。这一超越,也使王阳明心学中美超越善成为可能。

在美对善的超越这一层次而言,道德上呈现为具有自律功用的道德原则与道德观念,是具有较强思辨色彩的道德认知,而不再是落实于经验层面的接物处事的行为。审美方式则转变为心之感应而非直接欣赏具体事物,依王阳明的说法,则是“感应神会”,是一种纯粹精神层面的审美意识的流动。

此外,“心——意象”这一结构转换也可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到王阳明“致良知”的主张对儒家传统,尤其是程朱理学的继承。儒家经典中,《周易》就明确提出“言不尽意”及“圣人立象以尽意”等观念,历代学者也纷纷就意象之论有过阐述,魏晋玄学更是一度把这一主题推向讨论高潮。在理学,朱熹亦多次论及理与象的关系,他说道:“体用一源者自理而观,则理为体,象为用,而理中有象,是一源也;显微无间者自象而观,则象为显,理为微,而象中有理, 是无间也。”(《朱文公文集·答何叔京》)可见,朱熹不过注重从理入手以体用关系剖析意象,而王阳明认为“心外无理”,故其注重从心入手来梳理,二者均关注意象则是不可否认的。

四、“良知——良知”与美善合一

美善合一是王阳明心学的最高层次。美善合一,善即是美,美即是善。美与善均达其至而圆融无碍。在这一审美与道德践行最高层次,“致良知”演变成“良知——良知”的结构,在这一结构中,道德与审美的主体与客体均为“良知”,换言之,即“良知的自我体认”。

为与前两个层次形成对比,我们不妨仍析为主、客体两个层面进行阐发。主体层面而言,知情意三者因彼此关系平衡而得以消融,呈现出“光明圆莹 ,更无罣碍遮隔处”[1]86的状态,这其实已是心直达本体“良知”的状态。客体层面而言,“良知”所呈现的不再是具体事物或意象,而是自我呈现。”惟其如此,作为审美与道德践行主体的良知,面对其对象,必定是“即之而无所,指之而无定,执之而无得”[1]262。同样不难理解,正是“致良知”关系结构中主体与客体密合无间、完全同一,心于一念透显间与天地万物浑然一体而升华为美善合一。“致良知”通过自身结构的转化,促使王阳明美学“由伦理思辨美学转向心性体验美学”[2]129。

美善合一,直达本体澄明境界,因此不能依靠理性的思考与分析去认识,也不可借助情感和意志的主导去把握,只能依靠直观体验。这种直观体验,王阳明因人随文而表述各异,或称之为“体证”,或称之“默识”,或称之“大知”,或称之“明觉”,有时干脆直称为“觉”或“悟”。所谓“体证”,乃因直观体认乃自我当下所悟,非可由他人传授。故王阳明言“圣人亦难以语人 ,须是学者自修自悟”[1]24。所谓“默识”,乃因直观体认所得非可借由语言呈现,故王阳明言“此须自心体认出来 ,非言语所能喻”[1]23。所谓“大知”,乃因直观体认不同于一般的理性之知。所谓“明觉”,乃因直观体认由觉悟直透澄明无滞之境。故王阳明在《传习录》中以“明镜”巧妙设喻说:“明镜之应物 ,妍者妍 ,媸者媸 ,一照而皆真 ,即是生其心处。妍者妍,媸者媸,一过而不留,即是无所住处”[1]70。

显然,王阳明之直观体验的审美方式,与佛家“禅悟”颇有沟通之处,有学者认为这“正是会通禅悟精神的结果”,并且指出这或许和王阳明早期曾经“逃仙逃禅”的经历不无关系。[2]129但是我们需要注意到的是,王阳明之所谓“觉”,并非如佛家涅槃一样归于虚无空寂,只有远离尘世,不食人间烟火方可达成。在王阳明看来,美善合一诚然寂然不动,所谓“未应不是先,已应不是后”[1]122。因为“良知之妙,真是周流六虚,变通不居”[1]62,故良知对自身的体认是“洒落”且“稳当快乐”的。王阳明也强调,洒落不是“旷荡放逸、纵情肆意”,而是与“敬畏”相辅相成的,“和融莹彻,充塞流行,动容周旋而中礼,从心所欲而不逾,斯乃所谓真洒落矣”[1]212。

美善合一的境界及其直观体验方式,充分说明王阳明立足于心学,吸纳了佛、道等传统道德与美学资源,将儒家审美与道德践行更加完美地予以结合,焕发出独特的魅力。

五、结语

在王阳明看来,一个与我们自身相对立的、纯粹的物质世界是不存在的,宇宙、是与“此心”一体,与我们一体,渗透着心性,内在于我们的。这种理论的内在要求,依笔者粗浅的研究看来是建立知情意三者的结构变化之上的。基于此,王阳明断言,“物”不是“外在的”,不是与人相对的“他者”,某物正是一种“我”正在做的或是“我”卷入其中的事情,而这事情正是人的“意之所在”。从理论上说,万物一体真正的动因就在于道德主体自觉的存养工夫,正是身心工夫引出心学的审美体验。这种审美体验突出强调了体认与直觉的意义,心学之“本体”是一种特别强调在境域中的当下生成或呈现的本体,因此,“良知”是一种为个体自我与天地万物相互感发的一种境界,也是“良知”为体的本体美学的重要特征。

[1]王阳明全集[M].吴光,钱明,董平,等,编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2.

[2]潘立勇.“心上功夫”与王阳明的体验美学[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1).

[3]王振复.中国美学的文脉历程[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 ,2002.

[4]潘立勇.阳明心学美学及其研究[J].宁波党校学报,2003(5).

责任编辑 何志玉

Analysis on the relation between beauty and good of Wang yang ming’s “xin-xue”

ZHOU Ling

(Marx college, Guiyang University, Guiyang, Guizhou 550005,China)

“Extension of innate knowledge” is the form structure of both aesthetic and moral cultivation significance in Wang Yang ming's “xin-xue” , in this structure, as the subject of the “conscience” is presented structure difference among perception, emotion and impression of yang ming’s “xin”, then the object is successively presented the different evolution of things, images and conscience itself, thus, “extension of innate knowledge” finally presents three levels of “xin——things”,“xin—images”, “conscience—conscience”, corresponding to this, the beauty and good of Wang yangming’s “xin-xue” presents the intrinsic logic forms ,they are respectively the parallel principle of beauty and good, beauty beyond good, beauty and good are unified.

Wang yangming; “xin-xue”; extension of innate knowledge; beauty and good

2016-08-10

周玲(1974-),女,四川仪陇人,贵阳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中国哲学。

B248.2

A

1673-6133(2016)05-00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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