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飞
(扬州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2)
【诠释学研究】
理解标准析论*
陈海飞
(扬州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2)
解释学;理解;标准;文本意义
哲学解释学视野中的理解主要不是对语言性文本的理解,而是历史意义、存在意义的宣示,这一理论逻辑内在地取消了理解标准问题;后现代解释学主观地取消了理解标准问题;解释学(狭义)的理解是对语言性文本的理解,理解的直接目的是把握文本意义。理解存在是否正确的问题,检验理解是否正确的标准应当是文本意义,即作者通过文本符号所表达的思想,而不能以文本的字面意义、作者的主观意图、作者的自我理解、理解者的自我理解、权威的理解、共同认可、客观实践或理解的“实践”为检验标准。理解的标准具有客观性,应用标准检验的过程包含主观性。
Hermeneutics(解释学,诠释学,阐释学,释义学,理解学)有着悠久的历史,是当代显学之一。然而,解释学是什么并无一个统一的公认的定义。也许正是词源意义上,Hermes就已经包含了翻译、宣示、理解、解释等多重意义,所以在最笼统的意义上可以这样认为,解释学是关于理解、解释、宣示、翻译活动的理论,这些活动都关乎意义。这样的解释学可以称之为广义解释学。
在广义解释学名称之下,人们对解释学的研究对象与核心范畴理解的认识是不同的,存在两种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流派:一种认为解释学以理解为研究对象,理解是对文本的理解,文本是符号与意义的统一,理解的目的是把握文本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