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划 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P2P借贷业务的合同关系研究以及非法集资风险防范
王划 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摘 要:对于传统借贷业务来说,当前P2P借贷业务借助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已经形成趋势,然而对于这一创新业务并不能全部接受,需要审慎的评测它的优缺点,并通过与传统模式的对比,研究借贷双方合同关系以及如何规避可能存在的非法集资风险。
关键词:P2P借贷业务 传统模式 合同 风险与建议
P2P借贷,是指“点对点”或“个人对个人”借贷,其典型业务模式为P2P公司作为居间方,为资金需求方和资金出借方提供信息中介和撮合业务,由借贷双方直接形成借贷关系,P2P公司不直接向交易双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简称为“传统模式”)。目前,一些P2P公司对于传统模式的P2P借贷进行了创新,即在贷款申请人的贷款申请得到批准后,先由某特定个人向借款人放款,然后P2P公司将该贷款人的债权打包拆分成若干份额向社会投资者进行转让(简称为“创新模式”)。
(一)关于居间合同
在P2P借贷业务中,P2P公司的作用主要是向借款人和贷款人(创新模式下为债权转让人和债权受让人)提供居间服务。该居间服务关系主要受《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到第四百二十七条关于“居间合同”的规定调整。从现行的法律体系来看,并没有法规明确此类居间服务属于特许经营范围或要求合同需获得行政机关的批准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