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诚
地方党委作为推进宪法法律实施的重要力量,作为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者和推动者,以及地方事务的领导者和协调者,其对法律顾问之内在的强烈需求丝毫不亚于政府。
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所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当前,各级政府机关和国企的常年法律顾问制度纷纷建立健全,但是党群组织,特别是地方党委的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却相对滞后。实质上,地方党委作为推进宪法法律实施的重要力量,作为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者和推动者,以及地方事务的领导者和协调者,其对法律顾问之内在的强烈需求丝毫不亚于政府。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必然诉求。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过程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决定了其自身必须要恪守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执政,党员干部也必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办事的能力。法律顾问是由专门的法学理论研究者及法律实务工作者所组成,他们精于宪法法律原理和规范,能够为地方党委的执政活动提供专业的咨询、建议,为党员干部提供法学理论、法律知识与法律案例等方面的学习、培训,促进他们法律素养的提升及法治思维的培育。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