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妻子眼里他是“顾家”的好丈夫,在亲人眼里他是“靠谱”的好大哥,在朋友眼里他是“仗义”的好兄弟。
然而,东窗事发后,呈现在人们面前的,却是一个“为情所困”敛财受贿的民防办主任。任职期间,蒯发忠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受贿150多万元,造成国家损失1000余万元。
为“爱情”敛财买房
1983年,蒯发忠还在部队时,与第一任妻子结婚。因感情不合,二人于1995年协议离婚。人到中年已38岁的他,与小他10岁的王某产生了第二段感情,很快于1996年元月结婚。他对这次婚姻十分珍惜,对王某疼爱有加,有求必應。1999年,他以正团职转业回老家随州工作,历任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王某是一个有经济头脑的人。一次,她发现城区某小学对面有门面出售,认为此地段人流量大,有较大增值潜力,出租租金也可观,于是同丈夫商量,想买一间门面房。蒯发忠说:“刚安家不久,哪来这一大笔钱?”
此时,王某同事的熟人曹某有一房地产项目没有按规划建地下防空设施。心急如焚的曹某很快通过关系与王某联系,并用王某名字办了一张银行卡,内存10万元,送给王某。收了银行卡的王某告诉丈夫,要其在曹某项目上放一马,家里也好用曹某送的这笔钱买间门面,坐收租金,还能升值。蒯发忠短暂犹豫后,侥幸战胜了理智,答应了下来。
就这样,蒯发忠初次尝到了钱权交易的“甜头”。
为“亲情”受贿帮忙
蒯发忠在兄弟中排行老大,非常顾及手足之情。他常说:“长兄如父,兄弟一场,我不帮你们,谁帮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