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责任中国行”之三峡侧记

2016-03-22 13:25:16罗曙辉
WTO经济导刊 2014年8期

“20年一遇的洪水,百年一遇的洪水和千年一遇的洪水是水文学上的概念。原来,河流某一断面的洪水各年不同,小流量的洪峰出现机会较多,而大流量洪峰出现机会较少。洪峰流量出现的机会一般用频率或用重现期来表示。重现期是指平均多少年出现1次。例如,某河流断面处100年一遇的洪峰流量为500立方米每秒,即平均100年可能出现1次等于或大于500立方米每秒的洪水;或可理解为,等于或大于500立方米每秒的洪水的频率是1%。频率值的大小反映了该条件出现的可能性大小。如洪水频率为1%即表示此洪水为100年一遇。但绝不能理解为每相隔100年就一定会遇到1次,只是说有这种可能,因为实际出现的情况并不是均匀的。目前三峡工程除缓建的升船机之外已完工,实验性蓄水水位达到了正常蓄水位175米,客观上具备了抵御千年一遇洪水的能力。”

7月20日,由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局、中国社会科学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以及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央企组成的调研团开展的“分享责任——中国行”来到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作为中国发电量最大、影响地区最广泛的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三峡工程自开工以来,不论是其对于长江流域防洪、抗旱、航运、发电、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还是三峡工程质量本身,都成为了社会公众、媒体广泛关注的内容。考察过程中,三峡集团相关负责人对于网络上出现的针对三峡工程防洪功能的质疑,再一次做出了以上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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