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 婧/文 吉 飞/图
灭火器也“整容”
谭 婧/文 吉 飞/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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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新灌装灭火器以次充好牟利终获刑
2011年2月至2014年8月,浙江籍男子毛某在广东汕头从事个体经营消防器材期间,利用某消防器材服务部的名义,私设非法灌装灭火器加工点。
他向一些单位或个人回收旧灭火器后,自行购置氮气、伪劣干粉、二氧化碳等原料,更换旧灭火器零配件并翻新灌装,再张贴假冒的消防器材检验合格标志、维修合格证等,待填写使用期限后将灌装翻新的伪劣灭火器返还原回收单位或个人,按不同重量收取每瓶灭火器人民币3.5元至90元不等的费用,从中非法牟利。至案发时,毛某累计销售金额达6.7万多元。
2015年8月,毛某的行为被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以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这样一起涉及消防产品的刑事案件,对试图搞不法勾当的违法人员也是一个警示。
眼下整容已逐渐成为一种潮流。在爱美之心的推波助澜下,不少人渴望通过整容来改变外表,焕发自信,甚至改变命运。在人数剧增的“外貌协会”中,似乎只要“颜值”高,其他什么缺点都是浮云。
但就是这样一个扭曲的观点,竟然被一些人奉为“真理”并加以运用。随着这股整容风潮越刮越烈,一些看上去与美丽毫无关联的行业,也逐渐变相被“整容”笼罩。
当大家的安全意识逐年提高,对各类灭火器的需求量与日俱增的同时,有的人却企图通过为灭火器“整容”来谋取不义之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