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恶小而为之

2016-03-28 06:28
小火炬·阅读作文 2016年2期
关键词:小莫警局网吧

这天晚上.16岁的小莫照例去学校周边的网吧上网。正玩着游戏,忽然,他的“好兄弟”吴大哥找来了。

“小莫,我最近手头有点紧,那个……”

吴大哥还没说完,小莫便打断他的话:“吴大哥,你是知道的,我的零花钱也不多,我自己也是省吃俭用才有钱来网吧的呀。”

“谁说要找你借钱了?”吴大哥说道,“走!我们出去,我和你说件事。”

虽然心里有些担心,但迫于吴大哥的压力,小莫还是战战兢兢地跟着吴大哥来到—处人迹罕至的小巷。

吴大哥看出了小莫的紧张,便安慰道:“嘿,不用怕。我又不是要对你干吗!我们一起去弄点钱花花怎么样?我已经观察很久了,再过一会儿,就会有个小学生从这里下自习回家,他就一个人,我们可以……”

天哪!这不是抢劫吗?“不行不行!”小莫很激动,“我没抢过,我不敢!”

“人总是要有第一次尝试的,不试试怎么知道不行?你不也手头紧吗?弄到钱我会分你一部分的。”

“可是……”小莫有些心动,如果有了钱,自己就可以买心仪已久的动漫书了。

“亏我还把你当兄弟,没想到竟是缩头乌龟!”吴大哥不屑地说。

“谁说我不敢了!”在吴大哥的怂恿下,小莫和他—起,抢得了那个低年级小男孩的手机和零用钱。事成之后,小莫分得50元。一开始,小莫还有点后怕,可发现几天来也相安无事,便不再担心。

过了几天,小莫和爷爷奶奶正吃着饭,警察却找上门了。

“你涉嫌参与共同抢劫,现在我们要带你回警局,请你配合我们的调查。”警官对小莫说道。

“小莫!你到底做了些什么?”爷爷气得直发抖。

小莫惭愧地低下头,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家人。奶奶听完,差点晕了过去。要不是警察的到来,爷爷奶奶绝不会相信自己的孙子会参与抢劫。

“警察同志,我家小莫只是帮忙,并不是主谋,而且就分得了50元,我这就领他赔礼道歉去……别把我孙子带走啊……”爷爷无奈地恳求着。

“按照法律规定,即便小莫才分得50元,但他们采用暴力、胁迫方式抢劫他人财物,并企图据为己有的行为已构成共同犯罪;再加上他已经年满16周岁,须负刑事责任。唉,具体看法官怎么判吧!”警官摇了摇头,“小莫同学,你知道你在网吧里认识的那位‘吴大哥是什么人吗?他都已经‘三进宫了,是一个劣迹斑斑的惯犯,你怎么能和他玩到一路呢?你看你的爷爷奶奶多伤心!”

“犯罪……犯罪……”小莫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一脸茫然,脸上的两行泪怎么也止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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