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延秋(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北京100026)
学深学透《种子法》,全面提高依法治种水平
张延秋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北京100026)
2000年《种子法》的颁布实施,解决了“谁能干,谁不能干”的问题,开启了中国种业市场化进程,实现了中国种业产业化,为促进农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当前,农业现代化对种业提出了更高要求,种业自身也正进入传统种业向现代种业转型升级的新阶段,原有的种子管理制度急需调整改革。基于此,全国人大牵头,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遵照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的简政放权,提高政府效能,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决定性作用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农民利益、鼓励创新创业为目的,全面改革种业科研、品种管理、种子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制度,明确种子企业的产业主体地位和主体责任,提出了发展现代种业的新任务,为我国种业健康发展再上台阶提供了保障。
新《种子法》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学习好、领会好法律精神,提升依法治种能力,推动我国种业更好更快发展是各级农业部门的当务之急。新法在管理理念上体现了四个坚持,学习好法律必须对这些理念充分理解。
1.1 坚持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基本立法精神 从国际形势看,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全球治理体系在发生深刻变革。从国家层面看,厘清政府与市场职能,简政放权,优化管理方式,是十八大以来国家治理结构调整的一项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