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孩子我嫁给兄弟俩,受尽羞辱和家暴

2016-03-31 16:50:15杨博宁
知音(月末版) 2016年3期

杨博宁

倾诉人:王晓利

我叫王晓利,今年48岁,山西大同人。26年前,我从师范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陕西定边县当一名小学教师。在那里我认识了前任丈夫李文,婚后一年有了儿子桐桐。

谁知好景不长,丈夫在一次车祸中不幸身亡,我被突如其来的灾难打蒙了。想想我才26岁,孩子才2岁,以后的路可怎么走?这时候公公婆婆帮我带孩子,像对待自己的亲闺女一样关照我。比我只小三岁的小叔子李冰也很照顾我们娘俩。家庭的温暖化解了失去爱人的悲伤,我在这个家里又生活了两年。

一天,李文的舅舅找我谈事。他说公公婆婆很喜欢我,也舍不得孙子,看我能不能留在家里不走?说了半天,我才明白是让我嫁给小叔子。刚开始我本能地反对,怕别人笑话,私心里也觉得小叔子虽然没结过婚,但和他哥哥比无论是外表还是脾性都差远了,而且他一条腿有点跛。他舅舅见我一时无法接受,便劝我再想想。此后他又来过两次,听他言外之意如果我不愿意,孩子是绝对不能带走的。

我不能让儿子既没了爹又没了妈,小叔子虽然条件差些,但人也没啥坏毛病,公公婆婆疼孙子,不离开这个家,对孩子成长有很多好处。反复思考后我决定为了孩子嫁给小叔子。婚后的生活不好也不坏,我尽量不想前夫,安心和现任丈夫过日子,但是内心深处难免把他们兄弟俩比较,李冰确实没有他哥哥李文体贴,人有些粗鲁,很情绪化,对我也是忽冷忽热。不过,想到孩子得到了很好的照顾,我也就认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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