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令出,制暴也治心

2016-03-31 03:23:58赵伊妮李芸
现代妇女 2016年3期

赵伊妮 李芸

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我国特殊的文化背景和特殊的发展现状,决定了家庭关系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这构成了多年来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之难。

在我国,家庭暴力发生率为29.7%~35.7%,且受害者多半为妇女。然而,一些国家层面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规范,只是散见于各项法律之中,由于缺乏明确的认定和制裁条款,可操作性不强,使很多受害妇女得不到有效保护。一些妇女生性胆小,加之“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认命感以及法律意识的淡薄,也让妇联组织在干预家庭暴力问题时,往往困难重重。

而如今,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要求下,为依法保护广大妇女免受家庭暴力的侵害,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该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家事”立“国法”,“反家暴”再一次迎来了法治升级。

捍卫妇女权益,各级妇联先行。为切实维护我省妇女的合法权益,为正在承受家庭困苦、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甘肃省妇联在2007年就成立了“甘肃省妇联法律帮助中心”,开设维权窗口,打造律师团队,服务全省妇女,让那些深受家庭暴力痛苦的妇女们有了一个坚实的依靠,敢于拿起有力的法律武器,挡住那些“疯狂的拳头”。

2013年12月,在老家父母的屡次逼婚下,杨小丽和仅仅认识了一个月的周广富领取了结婚证。然而,亲朋好友的祝福还没从耳边消散,周广富就常常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与杨小丽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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