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吉乐夫
如何处理好刑事涉案资产处置问题
文/新吉乐夫
导 读
刑事涉案财产处置的主体是人民法院,但由于此类案件的执行难度、工作量远远大于其他一般执行案件,因此仅靠法院一家的力量很难完成此项任务,需要党委政法委的统一协调领导、政府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法院具体实施的模式,需各方齐心协力,才能做好刑事涉案财产的处置工作。
近年来,受经济形势的影响,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以非法集资类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呈多发态势,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的此类案件日渐增多,由于此类案件涉及人数多、资金数额大,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影响地区稳定和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因此,如何及时、合法、有效地对涉案资产进行处置,意义重大。
各地对非法集资类案件的涉案资产如何处置、由谁处置、何时处置等没有统一的做法和规范,究其原因主要是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办案部门无法可依,使非法集资类案件的涉案资产处置方面存在较多问题。尤其是此类案件涉案资产涉及各种复杂的法律关系,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便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为解决实践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慎重研究,反复修改,于2014年9月1日经第1625次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14年11月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