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 薄立维
北京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在路上
■ 文 / 薄立维
当前,北京市村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完成比例达到97.9%,股东人数达到329万人,摸索出了一条改革路径,成效初显,积累了一定经验,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试点探索。从1993年开始到2002年末,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试点探索经验。初期改革的丰台区东罗园村,只将少部分集体净资产量化给劳动力,股东仅享有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之后改革逐步深入,先在果园村开始探索将部分集体净资产量化给现有劳动力,并且探索股东享有集体资产继承权,而后又在成寿寺探索转居转工人员参与改革。到2002年底,全市有24个村完成改革。
二是扩大试点。从2003年开始到2007年,主要任务是总结经验,出台相关配套政策。2004年以后,在股权设置上,又将人员范围扩大到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这一阶段明确了近郊全面推开、远郊扩大试点的工作方针,制定了一系列关于身份界定、资产处置的操作规程,拓展了改革模式。5年间,全市共完成了275个村的改革工作。
三是加快推进。从2008年起至今,改革全面提速。普遍加大工作力度,建立了激励监督机制,出台了一系列加快推进改革的工作意见。昌平、延庆、平谷等区县还将这项改革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推进,大大加快了改革进程。2008年到2015年底,全市完成了3593个村的改革工作,占完成总量的90%以上。
一是通过推行“存量资产量化”方式改革,加快改革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