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成 周 昊
商鞅“忠法”思想及其现代法治价值
王成周昊
摘要:“忠法”即忠诚于法,效忠于法,本质是敬畏法、崇尚法,进而遵守法,捍卫法。商鞅在周末礼崩乐坏、德治时代中断、晋卫郑等国重法环境及其个人沉着冷静、临危不乱、因势择人、工于权变、公平无私、唯法为尊等条件下,提出了“忠法”思想,并将其贯彻到变法之中,为秦国扫平六国奠定了制度基础。对于致力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日中国而言,商鞅“忠法”思想的启示意义是突出的,一方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规律的生动体现。另一方面,依法治国要注重法制刚性,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时还要力塑法律权威,增强法律公信力。
关键词:商鞅; 忠法; 依法治国
“忠法”即忠诚于法,效忠于法,本质是敬畏法、崇尚法,进而遵守法,捍卫法。从现有资料看,这一提法最初见于《韩非子》,其言曰:“明主之道忠法”(《韩非子·安危》)。但其思想的最初萌芽可以追溯到商鞅。商鞅是先秦重要的法家代表人物,《汉书·艺文志》有《商君》29篇,现仅存24篇;另有《公孙鞅》27篇,现已散佚。所以,《商君书》是后人研究商鞅“忠法”思想的主要材料。关于《商君书》的真伪与作者问题,学术界有3种主要观点:《商君书》为商鞅所著、《商君书》非商鞅所著、《商君书》为商鞅及其后学所著。上述观点均有大量佐证以圆其说,却没有一种观点令学界普遍信服。本文重点不在于此,拟采纳高亨先生之说。高亨先生认为,《商君书》的内容无不符合商鞅的法家思想实质,没有出现重大的自相矛盾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