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动物防疫工作的误区

2016-04-05 19:39:01刘军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畜牧兽医中心
兽医导刊 2016年11期

刘军/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畜牧兽医中心



走出动物防疫工作的误区

刘军/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畜牧兽医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动物防疫工作原则是“以预防为主,防重于治”。规定本身没有错,防患于未然是避免重大经济损失的必要手段。可是,我们在工作中往往忽略了“治疗”环节。在扑灭重大动物疫病过程中,消毒灭源以及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目的是杀灭环境与动物体内外病原微生物,消除传染源,但是,仅靠扑杀和无害化处理,是不能灭绝病原微生物的。现代畜牧生产提倡“绿色、健康养殖”,有人马上提出“无抗养殖理念”,这是一回事吗?抗生素就一定不能用吗?我们知道,病原微生物种类很多,我们日常预防的病种很少,目前所有强制免疫都使用病毒类疫苗,使用菌苗很少。动物发生传染病也是常有的事,“我们看到疫病发生了”说明病原微生物已经突破了动物体的防御屏障,出现了明显的临床症状,病情轻微时我们可以不着急,病情加重时不利用抗生素类药物可能导致动物死亡。所以,理念更新不能让我们的工作变得盲目。类似的工作误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动物防疫工作管理机构

有人认为“属地管理就是行政村级的管理”,还有人认为“属地管理就是镇级的管理”,更有人认为“属地管理就是省级或者市、县级”的管理,我认为他们说的都有道理,但是没有侧重点,这说明法律授权不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权、工作管理制度权、人事任免权、财权、物权等项权力是分散好还是集中好?……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