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路径

2016-04-08 17:35王羡东
商场现代化 2016年4期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审计

摘 要:针对监督管理乏力,监督制约不到位,约束机制不完善,所谓法人治理失灵,监事会及内部审计形同虚设,存在事后诸葛现象。农信社管理者要搞好顶层设计,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有效控制风险。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审计;问题及解决

现代金融企业管理最重要就是决策、执行和监督有机统一,一些问题的存在与监督制约不到位,与决策、执行形不成合力有很大关系。伴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向中高速新常态调整,农信社业务一轮高速发展也随之结束,高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问题和积聚的风险随之快速显现,究其原因复杂而多方面,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督管理乏力,监督制约不到位,约束机制不完善,所谓法人治理失灵,监事会及内部审计形同虚设,存在事后诸葛现象。痛定思痛,亡羊补牢,本文结合本地区及农信社实际,对监督管理、建立新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内蒙古农信社内部审计提出看法,供工作中参考。

一、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内审工作的权威性不高,对风险防范的作用难以事前发挥。农村信用社部分领导对内部审计认识不够,简单认为内部审计只是监督,而没有认识到内部审计除监督职能之外,还有参谋、助手的作用。对内审工作的重视往往停在口头上,存在着“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倾向。内审部门在各级农村信用社中的地位不高,各级农村信用社内审部门无法参与业务及财务部门许多重大决策。

2.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强,对风险防范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内审部门和内审工作缺乏相对的独立性,无法对本级各部门的一些重大违规、违纪事项进行客观有效的监督。从现有农村信用社机构设置看,内部审计只是作为一个普通职能部门存在,内部审计一方面根据国家有关金融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内部经营活动的监督考核工作;另一方面其审计范围、权限及职能作用的发挥受同级领导制约,即内审必须在服从全局利益的前提下开展工作,特别是内审人员的配置、职务升迁、工作地位及工资待遇等都由本单位领导决定,这就使得内审人员在开展工作时缩手缩脚,对涉及全局甚至领导层的问题不能做出正确的处理,内审工作受到局限,其监督职能得不到有效行使,内审的独立性得不到有效保证。

3.内审力量不足,人员素质偏低,对风险防范的作用难以得以发挥。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内审队伍人员少,专业比较单一,大部分学历低、年龄大,计算机应用能力较差,法律知识匮乏。缺乏“业务全能型”人才,同时具有较强业务素质和文字功底的人很少,在收集信息、评价检查和提出合理化建议等方面不能适应日益复杂的业务发展和审计环境的变化。部分审计人员责任心不强,政治素质不高,对内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有些人员甚至连会计工作都不熟悉,有的对新业务不及时学习,持有“应付”态度,对工作敷衍了事,不能高质量完成内审任务。

4.制度建设上存在不足,对风险防范的保障作用缺乏制度保障。主要体现在:缺乏质量考核;考核内容不全面,偏重于事后结果的考核而忽略对内部审计过程的控制;考核主观性太强,缺乏客观公证性;考核不与奖惩相结合;审计质量责任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有的制度泛泛而论,责任主体不明确;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还有的有制度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其结果是审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缺乏风险意识,导致行为不规范,随意为之;而一旦出现审计过错,责任无法落实到人,结果不了了之。

二、解决路径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农信社管理者要搞好顶层设计,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有效控制风险。

1.建立垂直管理的审计体系

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决定构建适应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的稽核监察体系,成立一支隶属自治区联社直管的稽核人员队伍,以此为依托强化行业管理监督职能,防范风险,保障业务健康发展。进一步形成了“垂直管理、分级负责、上挂下查”的稽核管理体系。成立了盟市级稽查办事处,聘用了办事处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派出机构的作用,发挥其独立性、权威性。使审计工作内容、队伍建设更加趋于规范、科学、合理,进一步适应加强监管和内控工作的新要求。逐步建立以风险为导向、以控制为主线、以治理为核心、以发展为目标的合规型、风险型和战略型三位一体审计模式。

2.完善内部审计体制机制

各级理(董)事会要负责建立和维护机构自身健全有效的内部审计体系。各级级法人机构要建立理(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应符合相关规定,明确审计委员会职责和议事规则;认真执行审计委员会季度例会制度,即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年度内审计委员会研究事项要涵盖确定全年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项目开展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意见及处理意见,落实整改责任,分析业务风险等内容;审计委员会按季度向理(董)事会报告审计工作情况,并通报高级管理层和监事会,对内部审计的整体质量负责。

审计部门要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并独立于经营管理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和权限,审计部门负责人只能列席不得参与信贷、财务开支等审批的相关会议;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聘任和解聘由理(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决定;建立并完善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各岗位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其责任和权限;根据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科学合理确定审计人员业务分工和岗位责任目标。

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法人机构高管人员的重要依据;强化整改督促检查,对问题整改不力、屡查屡犯的,严格追责问责;健全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既要重视问题的解决,也要重视从源头上治理,加强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

3.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1)各级内部审计工作要合理分工

赋予稽查办事处、旗县法人机构有针对性自主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自治区联社安排的项目要少而精,量力而行,多少人就干多少活,抓重点、创精品,抓解决问题的项目,要考虑审计风险的防范。按照客观、公正原则建立具体可行的首查责任实施细则,并依据细则规定认真执行;各旗县级法人机构经检查监督和责任认定,有充分证据表明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银行(农村信用社)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制度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并及时报告审计查出的问题,在审计对象相关问题暴露时,可视情况免除或部分免除内部审计部门和相关审计人员的责任。放在对对法人机构再监督上,放在对自治区联社管理干部履职尽责、合规合法经营决策上的监督上。督导、督查应成为稽查办事处对法人机构的日常工作和“序时内部审计”。

(2)加强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内审制度建设

自治区联社要尽早制定《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办法》、《内蒙古农村信用社非现场审计操作规程》和《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指南》(系列)、《内蒙古农村信用社督查工作办法》。自治区联社对现有的与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制度进行搜集、整理,形成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内审电子工具书,使内审计人员在开展内审工作时做到有据可依。制定《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项目管理办法》,促进内部审计项目完整、规范,保证项目质量。

(3)做好上级对下级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对稽查办事处工作不符要求的进行责任落实认真整改,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不断内部审计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审计岗位考评制度,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要素包括但不限于稽核工作任务、目标完成、工作质量、履职尽责等内容,对审计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客观评价,但不允许对审计人员下达存贷款营销任务并进行考核;本着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建立审计工作激励机制,发挥审计人员主观能动性。根据审计项目和审计人员考核标准,对每一个审计项目完成质量进行总结和评价,形成“计划有约束、执行有标准、结果有考核”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切实提高审计项目质量。

三、结束语

只有以风险为导向,以健全完善审计体系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依托,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主线,以队伍建设为保障,更新理念、提升效能,寓审计监督于服务,加强与人力资源、风险合规、党委巡视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协调有机结合,围绕信贷业务、贴现业务、财务核算、电子银行业务和高管人员履职等主要业务领域,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才能保障农村信用社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切实履行好风险防控第三道防线作用,促进全区农村信用社稳健可持续发展。

作者简介:王羡东(1973.04- ),男,汉族,内蒙古赤峰市人,辽宁大学MBA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经济师、高级审计师、二级企业法律顾问、高级注册内部审计师,中共党员,现任职于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赤峰稽查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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